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范围变广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年来,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企业 “走出去”的一大制约,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对于中国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商务部发布的 《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状况》报告指出,知识产权是中国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需要。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切实加强对发明创造的保护;同时秉承开放态度,积极建立、扩展和深化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形式合作。 《报告》认为,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过程中,负责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司法相关工作的部门积极介绍中国知识产权和促进创新的政策措施,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和做法,依法维护中外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影响力。 回顾2014年,商务部进一步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牵头执行 《中美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中欧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推动中美、中欧合作项目的落实;组织协调多项重要知识产权谈判;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及预警机制,推动中国驻外机构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研究海外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创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录和国内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数据库,并且发布了 《境外企业知识产权指南 (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开展与产业相关的涉外知识产权合作和培训,跟踪和研究有关问题。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合作举办了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实务培训;组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论坛,针对美国和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当地专利申请、诉讼策略等进行专题研讨和宣讲;持续跟踪和研究企业 “走出去”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 科技部积极推动科技领域的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和交流合作,高度关注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合作、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等国际大科学项目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并委托专家团队和法律顾问参与知识产权条款的研究、起草及相关活动。 此外,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加强对外沟通交流,宣介政策措施。一方面,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交流,会同工信部、海关总署等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了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围绕商业秘密保护、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此同时,先后赴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对共同关心的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中国出口商品质量控制、商业秘密保护、开展跨境执法协作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范围越来越广。此前发布的 《2014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显示,去年我国新签订29项多边、双边合作协议,正在实施的国际合作协议达到142项。 (中国工业报记者 宋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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