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煤机约法三章廉洁过“两节”
在欢庆中秋、国庆 “两节”期间,山东能源重装集团莱芜煤机公司约法三章,严明 “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 “两节”。 一是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到 “十个严禁”,即:严禁各基层单位、部室到上级管理部门走访送礼;严禁基层单位、部室相互走访、请客送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及业务来往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或支付凭证等;严禁用公款购送节礼;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列支、摊派费用;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各单位、部室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 “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 “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 “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严于律己,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要求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防 “四风”反弹回潮,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苗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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