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出台
中国工业报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 《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出台实施。新 《预案》强化了提前预警,及时应对,对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从原来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新增蓝色预警,降低了预警门槛并首次提出空气质量量化改善目标,PM2.5要同比改善3%,力求雾霾治理取得新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胡涛介绍,新 《预案》切实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求市级预案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论证,确定合理的应急措施。将应急措施要分解到各部门,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应对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辽宁根据PM2.5下降3%的工作目标,确定了小锅炉拆除取缔、黄标车淘汰等八项重点任务,确定了各市政府为实施主体,明确省环保、发改、经委、住建、交通、公安、农委和工商局八个省直部门的督办指导责任。对各市燃煤小锅炉拆除等八项重点工作进展和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月调度,并按月通报各市政府。对工作进展不力,空气质量恶化的城市,采取预警约谈、限批等指导督办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从9月份起,在辽宁日报公布各市PM10、PM2.5等主要空气质量指标改善情况和排名。将大气治理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对各市PM2.5下降3%的工作目标和八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 “双百分”量化考核,对全年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在媒体公布。 新 《预案》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中国工业报记者 李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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