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电发电量逐年上升
近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我国2016年核电运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随着去年第四季度防城港核电厂2号机组、福清核电厂3号机组先后投入商业运行,2016年我国共投运7台核电机组。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国已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35台,运行装机容量为33632.16MWe(额定装机容量),占全国电力装机约2.04%。 2016年全国累计发电量为59111.00亿千瓦时,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2105.19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3.56%。与燃煤发电相比,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6568.19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7208.66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55.83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48.60万吨。其中,第四季度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578.88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第四季度累计发电量的3.80%。2016年核能发电量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25.07%。累计上网电量为1965.68亿千瓦时,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24.65%。 2016年1~12月,我国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继续保持我国运行核电多年来未发生INES(国际核事件分级表)2级或2级以上事件或事故的安全、稳定运行记录,仅1台机组发生一起1级事件。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辐射污染事件,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2016年1~12月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曹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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