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批复建设中德(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
■ 中国工业报见习记者 张启伦 记者从济南市有关部门获悉,工信部近日批复同意设立中德 (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 批复要求,合作区在建设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 《中德合作行动纲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主动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充分发挥好创新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中德中小企业产业合作新模式、新途径、新举措,把合作区建设成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平台,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园区开发、产业发展、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政策,根据 《中德 (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方案》中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合作方向和重点任务,全面对接 “中国制造2025”和 “德国工业4.0”战略,加强与德国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快推动中小企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批复要求,山东省中小企业局要会同济南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合作区建设的支持,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改造、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信部将适时对合作区建设进展情况开展评估,促进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建设中德 (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是今年山东省实施 “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对外开放的重要工程。中德 (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依托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而建,也是济南市委、市政府今年一项重要任务。 今年初,按照山东省委、济南市委领导指示,山东省中小企业局与济南市及济南市高新区就推进合作区建设积极商榷,加快中德 (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和修改论证,形成初步方案。 5月9日,工信部在北京召开中德 (济南)(嘉兴)(昆山)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方案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山东省方案作为第一名首先进行评审。通过对方案的陈述、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各个环节,与会专家对山东省提报的中德 (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注重优势整合,突出产业升级,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意在济南建设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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