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监局督查15省份安全生产
为督促各地防范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派出的7个督查组,正分别由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司长带队,在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5个省份,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预计督察活动将到9月底结束。 本次督查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情况,并通过抽查企业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层面,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防治等情况。 (邹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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