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落实 在基层
做好“加减乘除” 南京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新政策
■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 蕾 营商环境政策的标尺和执行的水准决定着一个城市发展的水平。近年来,从国家到各个城市,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城市竞争的软实力。为此,南京在2018年就出台了 《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1月3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 《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韩立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解读 “新100条”政策。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是对原来政策的深化和完善,回应了企业新的诉求,在推进 “新100条”落实的过程中,原来的100条仍然继续落实, “新100条”是对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优化解决,重点在政务效能、商务环境、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社会服务和保障机制上寻求创新突破,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做好 “加减乘除”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100条”在服务事项和政策力度上做 “加法”。与原100条政策相比, “新100条”政策优化了企业开办方面5个事项,增加了5个政务服务事项,如:进一步实施 “宁满意”工程,打造“一件事”的应用服务场景,形成全市50个一城通办 “事项目录”;强化优惠政策落实兑现;建设网上 “中介超市”平台;提供各项专项扶持政策线上服务;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支持协调金融机构开展民营企业转贷续贷服务等,进一步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实惠。 在办事环节和报送材料上做 “减法”。“新100条”进一步体现让企业用时少、跑路少、材料少的诉求,提出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信息共享、简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等举措。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控制涉企各类检查活动,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等,力求创出企业心中的营商环境之 “最”。 在政务效能上做 “乘法”。原100条重点在改进窗口服务方面, “新100条”更加强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如:提供不动产登记关联业务移动端服务,推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不见面服务”,探索智能化审批改革试点,开展运用建筑信息模型系统 (BIM)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试点等。 在简政放权上做 “除法”。提出如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让企业 “进得来” “活得好” “做得强”。简化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手续,简易低风险项目需要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实行免上门、免审批、先服务后收费。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清单管理,建立 “豁免清单”制度,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等。 对标找差争先进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南京围绕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政策适应性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再次进行了新的创新。 “新100条”达到了省对南京高质量发展考核的要求,政策的领先性达到50%以上。 在 《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中,南京营商环境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五名。 “新100条”在财产登记、办理建筑许可、知识产权保护、包容普惠创新等四个方面,形成了通过 “招拍挂”取得的出让用地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在全市范围实现基于手机移动终端的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的线上联动办理服务、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等7条创新举措。 对标全国先进城市做法,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策,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服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环境纠纷案件责任承担方式等,共47条措施达到目前国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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