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理隐性门槛北京出台促民企发展新政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邹 洁 5月7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目的是营造首都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长期稳定的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开放、规范发展,特别是减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化危为机。 在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同时建立清理隐性门槛的长效机制。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开展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的清理工作。完善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制度,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度。 提出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投资运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高精尖产业集群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三城一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央企和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民间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推进跨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 “互联网+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信用核查和联合惩戒。 为持续营造平等公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行为。 为营造有利于激发民营企业生机活力的政策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资金融通的政策体系。同时,不断完善有利于民营企业降成本的政策体系,持续构建有利于形成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化危为机的政策体系。 为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鼓励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各类科研项目,参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攻关,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建设应用基础研究机构,推动研发链条前移。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人工智能、区块链、前沿材料、5G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国家和本市重大项目的应用场景建设。 另外, 《实施意见》提出,将引导民营企业面向国际的开放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开拓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市场,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发展,提出了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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