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共性问题列入基础研究重点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曹雅丽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8〕4号),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共同制定了 《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以下简称 《举措》)。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进入大科学时代,科学、技术、工程加速渗透与融合,科学研究的模式不断重构,学科交叉、跨界合作、产学研协同成为趋势。经济高质量发展急需高水平基础研究的供给和支撑,需求牵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战略意义凸显。 《举措》中提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要尊重科学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支持自由探索,优化总体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方式,营造创新环境,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努力攀登世界科学高峰,为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举措》要求,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布局,把握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日趋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加强重大科学目标导向、应用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项目部署,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的共性基础问题,制定基础研究2021~2035年的总体规划。同时,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作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优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计划中基础研究支持体系。 对于创新主体的激发, 《举措》提出,“切实把尊重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主体地位落到实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科研任务。推动产学研协作融通,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贯通发展的科技创新生态。 《举措》要求,要深化项目管理改革,改革项目形成机制,改进项目实施管理。 为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 《举措》强调要改进基础研究评价,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要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一批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和国家科技资源库 (馆)。 “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完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加大对长期重点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团队和科研基地的稳定支持。” 《举措》明确,支持优秀青年科学家长期稳定开展基础研究;重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形成以重大问题为导向,跨学科领域协同开展重大基础研究的稳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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