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着力防范重大安全生产风险
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着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着力完善监管监察机制,攻坚克难、标本兼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指出,2021年实现了 “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全国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8%、13.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24%。面对大疫大灾、矿产品价格最高、煤炭产量最大、保供任务最重的前所未有复杂严峻形势,首次在第四季度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创造了矿山事故总量历史最低纪录,创造了煤矿连续2年未发生重大瓦斯事故、连续5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和非煤矿山连续13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历史最长间隔纪录。 会议要求,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矿山安全监察系统改革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确保煤矿安全稳定供应。要推进关口前移,严防漏管失控。同时,要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 “四并重”,深化改革创新,奋力谱写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事业新篇章。 (邹 洁) 三部门发文: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 日前,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 《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得到广泛应用,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 2014年10月, 《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光伏扶贫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 《意见》再次把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放在重要位置,提出要充分发挥好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作用,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培育和发展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突破容量和地域限制,建成光伏扶贫电站集中管控体系,提高电站集约化管理水平。 同时,鼓励能源企业联合设备厂商,组织专业化团队对光伏扶贫电站进行精细化管理维护,电网企业继续保障全额消纳,及时结算电费、转付补贴。县级政府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监督管理,定期公开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积极探索扶贫电站参与碳交易市场的路径和模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意见》提出,要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具体而言,在县域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探索建设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率。 (李 彬) “疆电外送”规模创历史新高 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作为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之一的新疆,2021年外送电量达1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16%,送达北京、河南、安徽、广东等全国20个省市,年度外送电量再创历史新高。 1220亿千瓦时电能可以满足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一年的生活用电需求,相当于燃烧标准煤3600多万吨。业内人士表示,“疆电外送”规模持续扩大得益于 “硬件”“软件”双提升。 “硬件”方面,新疆昌吉—安徽古泉±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输电功率在2021年提升至900万千瓦,使得 “疆电外送”输电能力增至1640万千瓦,日均外送电量超过3.9亿千瓦时。 “软件”方面,新疆建立 “年月交易互补、区域调峰互济”联动外送交易机制,与西北各省份开展市场化交易,覆盖年度、月度、月内、短期交易等多个交易周期,依托西北电网电力统一调度和新能源统一消纳等措施,新疆2021年月均外送电量突破百亿千瓦时。 据了解, “疆电外送”工作自2010年启动以来,外送电量由2010年30亿千瓦时迅速扩大至2021年超1220亿千瓦时,送电规模提升40倍。在促进新疆优势资源转化的同时,让新疆丰富的煤炭、风光资源惠及全国。 (杜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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