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17项举措加力振作工业经济
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 《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从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分区施策促进各地区工业经济协同发展、分企施策持续提升企业活力、保障措施等五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举措。 《通知》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困难,提出了5个方面稳增长重点工作举措,在需求侧着力拉消费、促投资、稳出口,畅通经济循环;在供给侧针对关键环节“卡脖子”、新增长点支撑不足等结构性制约,着力推进补链强链,加快培育新动能。一是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有序推进制造业 “十四五”相关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用好各类政策性工具,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投资,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出资力度。二是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深入推进消费品 “三品”全国行系列活动,挖掘绿色消费、信息消费潜力。三是稳定工业产品出口。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加强外贸企业服务保障,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指导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稳产达产,加强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供应保障。五是持续壮大新动能,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通知》要求抓住当前经济恢复的重要窗口期,把稳住工业经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压实主体责任,集聚各方力量,着力扩需求、促循环、助企业、强动能、稳预期,确保2022年四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为2023年实现 “开门稳”、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龚 兴) 八部门联合印发方案长三角五城试验科创金融改革 11月21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 《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 《总体方案》),以推进五城市科创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 《总体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19项具体政策措施,总体目标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总体方案》有十大亮点: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借款人财务能力和还款来源,给予试验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信贷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试点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境内科创企业股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机构试点通过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参与境外科创企业并购;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推动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 (S基金)发展,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与退出;推动试验区以第五代移动通信 (5G)、物联网为代表的 “万物互联”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国家金融科技研发机构,搭建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平台,加速成果转化;依托试验区内上海技术交易所、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搭建长三角技术转移服务平台。 业内人士认为,《总体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试点政策,标志着长三角五个城市将正式启动科创金融改革试点,也是长三角一体化走向深入的一个标志性成果。 (曾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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