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推进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九部门发布 《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目前公交行业遇到的困境提出15项政策举措。 其中,在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上,各地要综合考虑城市规模、群众出行需求等因素,突出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 在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上,加强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布局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布局优化安排相一致。并积极推动新增用地综合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枢纽场站配套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等面积。 此外,该意见还提出,要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保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的动态监测,依据乘客满意度、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速度、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城市公共交通正点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等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制度,推动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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