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优化营商环境
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近日,吉林印发了 《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方案要求,强化目标牵引、结果导向,聚焦经营主体需求,以经营主体感受为标准,变 “政府端菜”为 “企业点菜”,围绕 “高效办成一件事”,组织实施一批创新性、突破性、牵引性务实管用举措和激励性政策,进一步引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强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指出,要突破关键卡点,营造服务周到、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聚焦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 “层层把关”思维严重、 “主动解决问题”意识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行 “不见面审批”“一对一助企服务”,让企业 “少跑腿” “零跑腿”,推动更多经营主体有感 “一件事”高效办成,办事不求人。同时,还要强化项目保障服务。积极发挥省市县三级项目中心作用,闭环协调解决项目问题,推行 “项目中心+行长”工作机制,举办项目融资路演活动,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加强与民营企业高效沟通。建立完善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推行企业诉求直达机制。以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为基础,建立省政协、省工商联和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市场监管厅等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实时接收政协委员、工商联、商 (协)会及各类经营主体反映诉求。对企业反映的重点诉求分类汇总,以 《民声摘报》《督查专报》等直报省政府,并建立跟踪办理机制,推动企业诉求高效回应,办理结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方案提出,要规范监管秩序,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裁量权、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实施 “事前报备、现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推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五段式”执法模式。 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在省市县三级实施 “事前报备、现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的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抓起,跟踪全程,强力整治随意检查执法,持续规范监管秩序。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 “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加强对 “首违不罚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修订和完善清单内容。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四张清单”,健全完善 “一案三书”工作机制,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督促经营主体依法经营。 (汪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