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与激励: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再平衡

中国工业报 2025年08月18日

  ■  李浩东

  在全球产业链重构与技术主权竞争日益凸显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已从单纯的法律工具升维为国家发展的战略基石,尤其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工业竞争力的核心标尺,更是打破技术垄断、保障产业链安全的命门所在。在某种意义上,知识产权就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海权”与“制空权”,谁掌握了它就掌握了未来发展的主动权。深刻洞察其效能,必须系统性重估其内在的二元属性:既是规制创新秩序的“缰绳”,又是激励发展动能的“羽翼”。

  “缰绳”之用,在于以法律的确定性,为高度不确定的创新活动锚定市场逻辑。它在微观层面通过专利、商标等形式,将无形智力成果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这对于研发周期长、资本投入巨大的工业领域至关重要。它确保企业在核心材料、精密装备、先进工艺上的突破性投入能获得排他性回报,从而培育一种敢于进行长周期、非对称性投入的“耐心资本”文化。这道“缰绳”不仅保护了终点处的果实,更守护了从实验室到生产线这一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为整个创新生态提供了免于侵扰的“安全区”。

  “羽翼”之功,在于将法律赋予的静态权利转化为驱动经济增长的动态生产力。它能激活要素价值,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跃迁,使拥有关键制程专利的“专精特新”制造企业获得宝贵的信贷支持;更能充当产业升级的“战略罗盘”。通过对全球专利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导航,如同进行一次“产业CT扫描”,精准识别出我国工业体系中的技术缺口与供应链“断点”,为关键领域的战略跨越提供决策依据。更重要的是,专利制度的公开性原则,使得每一项受保护的技术最终都将成为全人类知识宝库的一部分,为后续的创新者提供了可以借鉴和超越的台阶,构成了技术螺旋式上升的基石。

  现实审思:失衡下的二元悖论

  我国虽已是知识产权数量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结构性矛盾映射出规制与激励功能在实践中的“二元悖论”,构成了迈向强国之路的深层障碍。

  矛盾首先体现在规制功能本身,它陷入了“保护不足”与“劣质冗余”的自我缠斗。一方面,在关乎国运的核心技术领域,“缰绳”对高价值创新的保护依然羸弱。维权过程的“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最终在产业层面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效应,严重动摇了制造业的创新根基。试想,当一家企业耗费数年、投入巨资研发的新型合金材料,被竞争对手轻易反向工程并以低价倾销时,法律若不能给予及时、足额的救济,无异于宣告对投机者的纵容和对实干家的惩罚。另一方面,由非市场化因素催生的“泡沫专利”大量存在,不仅制造了阻碍技术流动的“专利丛林”,让真正的创新者在研发前必须耗费大量成本进行繁琐的排查与规避。更催生了以诉讼为商业模式的“专利流氓”,对专注于产品研发的实体企业造成了持续性的骚扰与恫吓。

  与此同时,激励功能遭遇着从源头到市场的系统性梗阻,创新的“羽翼”难以振翅高飞。产学研协同的“价值断层”,使得高校成果与企业的真实需求之间存在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而知识产权金融化的“血脉不畅”,则源于其价值评估这一世界性难题。归根结底,这种失衡源于深层的功能错配与历史性的路径依赖:即我们仍在用工业时代的评价体系来衡量知识经济的产出,用重视固定资产的传统金融逻辑来审视无形资本的价值。这种认知上的“时差”,导致了战略层面的重视与战术层面的轻视并存,亟待一场深刻的治理与观念变革。

  战略路径:走向动态平衡的治理重塑

  面向未来,推动历史性跨越,核心在于进行一场系统性治理重塑,以大开大合之魄力,在规制与激励之间寻求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其道在三:淬炼规制之“缰”,疏通激励之“翼”,驱动二元之“融”。

  淬炼规制之“缰”,就要以质量为核心,为高价值创新铸就司法长城。必须彻底摒弃数量导向,转向以转化效益、产业贡献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必须持续提高审查标准,将审查基准与实体产业的技术迭代紧密挂钩;必须坚决落实惩罚性赔偿。这要求审查授权确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三大环节必须高效协同,并积极探索诉前及诉中禁令、证据开示等制度的有效适用,确保在侵权行为造成不可逆转的市场损失之前,法律就能果断介入,让保护真正落到实处,让每一份高价值专利证书都成为一张信誉卓著的“硬通货”。

  疏通激励之“翼”,就要以市场为根本,为无形资产打通价值动脉。必须大力培育专业化运营机构,打造一支兼具技术洞察力、市场敏锐度、法律专业性和金融思维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其核心使命是对早期技术成果进行“二次开发”与“商业化转译”,将实验室语言精准翻译成市场语言。必须由政府主导建立权威的价值评估基准,攻克金融化瓶颈;必须鼓励金融工具创新。这尤其需要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母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投资子基金,重点支持那些能够将实验室成果转化为成熟工业产品的中试平台与“首台套”应用示范项目,以真金白银的投入填平从“样品”到“商品”的死亡之谷。

  驱动二元之“融”,就要以产业为要,为国家战略锻造竞争王牌。必须将知识产权深度嵌入产业政策,通过专利导航前瞻布局;必须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攻守兼备的产业专利池与标准联盟;必须在国际竞争中善用规则,以高价值专利组合为盾、标准必要专利为矛,积极参与甚至主导国际标准的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必须从企业的成本中心、合规部门,彻底转变为利润中心与战略部门,成为CEO驾驶舱仪表盘上最关键的核心指标之一。最终,要围绕关键产业链,构筑起以核心高价值专利为“城墙”、外围关联专利为“护城河”、商标与商业秘密为“暗道”的立体化、纵深化的防御与进攻体系,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不可动摇的市场控制力与产业话语权。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京衡律所)

  【课题名称】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基本科研费重大项目“河南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研究”(编号:25E00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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