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 晨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如何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成为国有工业企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党建工作责任制是落实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基本制度载体。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围绕这一要求,必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使党的领导从原则性要求转化为有章可循的常态化治理规则。简言之,党建工作责任制就是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定岗、定责、定规矩”,让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建立顺应了国有工业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政治根基与组织保障。国有工业企业兼具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参与竞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要承担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国计民生的政治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通过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和运行程序,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衔接企业的治理需求,使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了具体的实现路径。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确立党组织在国有工业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通过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从法理上确立了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基础。通过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交叉任职,落实党组织书记与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实行“一肩挑”,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形成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运行的基本框架。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健全完善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深化提升改革的关键阶段,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使其更加契合国有工业企业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方向,既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制度保障,也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只有把这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好、落实好,国有工业企业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保障国计民生的骨干作用必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