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味品生产安全管理 治理行业乱象
稿件来源:本报讯
目前,我国调味品产业发展迅猛、新品层出不穷,处于充分竞争的行业态势。企业间的竞争不光是渠道和市场的竞争,更重要的是产品质量的竞争。现在国家已经在调味品行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整个调味品行业企业要切实做好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调味品。总体上来说,需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全面贯彻 《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监管 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认真做好调味品生产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对调味品行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调味品生产的行政管理是具有强制性的工作;而行业管理是引导性的工作,二者缺一不可,具有不同的职能和定位。行政管理工作不力,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会直接导致调味品生产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有法难依和查处不严等问题,会给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直至消费者埋下隐患,严重的会影响调味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给消费者带来危害。 而行业管理工作不到位,会使调味品的生产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引导方向,直接影响到调味品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不仅影响了调味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还会使行业处于萎缩状态,难以适应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和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对调味品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并会进一步对我国餐饮业的发展和中国饮食文化走向世界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在全国调味品行业全面落实 《食品安全法》,是认真做好调味品生产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都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正确处理各类标准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调味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关系,是做好调味品生产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除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制定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调味品行业也不例外。因此,调味品的安全标准是惟一的国家标准,它是保证调味品生产和使用的必须遵循的标准,任何企业不得例外。按照政府部门的分工,卫生部、技监局和工商局都有权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调味品进行查处。 但是,食品安全标准并不能代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照目前的部门分工,调味品生产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是商务部,调味品生产的行业标准由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发布,而调味品生产的国家标准则由商务部和国家标准委共同管理,国家标准委负责发布。 除此以外,调味品企业要根据生产和市场的发展,开发并生产食品工业和广大消费者需要的调味品,即通常意义上的终端调味品。而这些调味品则需要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而调味品的企业标准则按照目前属地化的管理原则,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布,也是调味品生产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目前,根据我国调味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饮食文化多样性的要求,大量的调味品终端产品是按照企业标准生产的,如各种复合调味料。这是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也和世界调味品生产发展的潮流相一致。 而对于调味品行业不同的是,我国对于生产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适应规模化、标准化和工业化生产的大宗调味品,则要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制定必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起到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的作用。如中国餐饮业几乎天天不可离的酱油、食醋、腐乳、鸡精调味料和胡椒、大料等产品。 由此可见,国家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与国家食品的安全标准是相互依存和相得益彰的关系,缺一不可,具有不同的定位和作用。其制定、发布和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在吃饱之后吃好,吃得更加健康和营养。 需特别指出的是,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的、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调味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比较好理解,而对于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存在较多误区,需要进行很好地宣传引导。要认识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绝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关系到行业的发展,关系到我国调味品走向世界的综合竞争力,也是我国餐饮业走向世界的重要载体。因此,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中国调味品协会在这方面负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正确使用和对待食品添加剂 妥善使用和对待食品添加剂,是促进调味品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各级食品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和有关媒体都应从自身出发,做好宣传、澄清、答疑和解惑工作。 事实上,是先有食品加工业和调味品工业,才有食品添加剂工业。因为在没有添加剂产品以前,中国的酱油、腐乳早就有了,这是历史事实。 不过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调味品工业的更快发展。我们国家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有严格的添加剂使用范围、添加量和管理要求,它主要是为了食品生产加工的防腐和生产工艺的要求而设定的,是食品安全生产和使用的重要保证标准。国家卫生部近几年的主要工作是:查处和打击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重而道远,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也非常明显。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误解需要澄清。如前些时间出现的 “一滴香”事件,只要看看本产品的商标和生产厂家,进而对照本企业的产品标准和批准部门,情况就会一目了然。如果属于无标生产或者违反了有关法规和食品添加剂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至于 “一滴香”是添加剂还是调味品的所谓争论其实都是伪问题。对照一下目前中国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业管理标准和法规就会非常清楚。我们没有必要把一个本来明确的事实抽象化,更不能把个别一些企业的不法行为、造假行为和违法行为上升为行业行为。 做好行业标准化管理 按照中国标准化管理的现状,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调味品协会。它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调味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组织起草、审定和向有关部门的报批,并向国家卫生部提出有关调味品安全标准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承担一部分安全标准组织起草工作。 目前,该秘书处已经发布的主要基础标准有GB20903-2007《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等;已经发布的主要国家标准有GB/T24399-2009《黄豆酱》、GB/T21999-2008《蚝油》等;已经发布的主要行业标准有SB/T10170-2007《腐乳》、SB/T10415-2007《鸡粉调味料》、SB/T10513-2008《牛肉粉调味料》等。 正在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有GB18186-2000《酿造酱油》、GB18187-2000《酿造食醋》等;制修订中的行业标准有SB10336—2000《配制酱油》、SB10337-2000《配制食醋》等。 目前,还有很多调味品是由企业标准进行规范的。有关调味品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首先要制定完善企业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可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从而做到 “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参与市场竞争使我国的调味品生产更上一层楼。 进一步深化改革治理行业乱象 目前我国调味品生产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部门管理职能交叉和 “龙多不治水”;食品业行政管理工作者、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企业家和有关科研工作者的素质和水平亟待提高等,在一定程度上给管理和监管造成了混乱,甚至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引导和明显的错误。这些现象,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研究解决。 因此,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决不能停留在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低水平重复上,而是要认真厘清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思路,下决心解决一些突出性矛盾和制度性问题。只有这样,我国的调味品生产和安全管理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中国调味品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理事会总干事 卫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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