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企业可申请专项资金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新版 《河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已经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项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市场开拓等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10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凡当年享受过国家或省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国家要求配套的项目除外),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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