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缺电亟待改变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庆节前,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郝卫平在 “迎峰度夏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预计,今冬明春电力供需形势不容乐观,部分省区可能持续缺电。 能源局官员告知的情况似乎只涉及今冬明春,但实际上却揭示了我国电力供求关系的一个规律:季节性缺电。回头看看进入新世纪以来,哪一年的 “今冬明春”没有闹过电荒? 冬春之际缺电,国家能源局官员认为原因主要有二:用电增速仍将保持较高水平;水电站可调发电量、蓄能值较去年同期减少三至四成,秋汛补水有限,冬季水电出力低于常年已难改变。简单说,就是用电保持增长,而冬春之季水电发力受限。这样的解释,似乎笼统了一点。 据专家分析,我国冬春之季缺电,更受电力供应结构、电力消费规律的特点影响。我国电力供应结构的特点是,在全部装机中,火电占60%以上,水电占22%,以核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所占的比例则不足5%。火电主导电力供应,但火电基本上就是煤电,这使火电过于依赖煤炭。偏偏中国煤炭生产地与消费地逆向分布,煤炭长途运输不但导致煤价高企,而且易因异常天气、自然灾害而致煤耗增加而使供应突然中断,进而导致煤电机组不能充分发电。水电发力,决定于机组所在流域的来水量,但冬春之季往往是枯水季节,水电机组无法充分出力。 而电力消费规律,又正好相反:火电与水电都能充分发力时,往往不是用电高峰期,而火电与水电最可能受外因影响而不能充分出力时,却往往是用电高峰期。比如冬春之季,就是民用取暖用电量猛增的时段,而年末岁初又往往是中国企业习惯性的 “决战”、 “开门红”日子,电量消耗也往往因此大增。加上中国地域宽,人口多,工业化与城市化速度快,更使季节性缺电问题被放大。 明白了电力供应结构与电力消费规律相悖的特点,就不难理解,并不缺少电力装机的我国,为什么一到冬春之季就大范围缺电。中国的缺电是季节性缺电,而非装机不足的 “硬缺电”。冬春之季的季节性缺电,已然成为中国电力供求矛盾的一种 “常态”。 冬春之季的季节性缺电 “常态”,亟待改变。这不仅是因为冬春之季的季节性缺电时间不短,影响很大,它作为一种时段性的缺电,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面积的电荒,进而带来油荒、水荒,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威胁民众的正常生活。 季节性缺电 “常态”,如何改变?可取之策至少有四:发展常规火电和水电之外的其他电能,推进跨大区的能源通道尤其是电网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和电力供应结构,保证电力供应;建立区域煤炭储备基地以及电煤储备制度,避免枯水季节缺煤引起火电机组不能正常发力;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用经济手段引导企业主动移峰填谷,优化全社会用电需求,促进全社会节电,使有限的电力资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最大效能;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分布式能源不仅具有输送损失小,可热、电、冷联产,以及优势能源梯级利用的优势,而且因建在用户侧,就近利用本地资源发电,可解决电力长途输送问题,有效避免电荒。 笔者以为,缓解电力紧张的更可取之策是促进全社会节能。目前我国能源综合利用率仅为33.4%,比世界先进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的潜力很大。节能减排、降低能耗,是缓解我国能源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如何按照 “节约优先”的方针,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社会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事关重大。(任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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