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期待刚性约束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一条消息令人瞩目:日本国土交通省拟出台新建筑节能措施,规定房地产商、建筑业者在新建住宅、办公楼时有义务满足新的节能标准。 日本出台新标准,针对的是本国现行标准的不足。日本目前也有建筑节能标准,但是非义务化。按节能标准建筑住宅,成本通常会增加一成左右,这导致业界和社会缺少建筑节能的积极性,符合节能标准的新建筑目前不到40%。 针对这些问题,日本拟出台的新标准规定,新建筑必须利用隔热材料等把空调、照明用电量控制在一定水平以下,如果不达标,在2020年度以后将禁止动工兴建;对达到标准的开发商和个人,在税收上给予优惠。 与之相应,日本国土交通省提出将在2013年修改节能法,并在年内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大小、寒冷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节能标准。预计新标准的节能上限,比不节能的住宅节能20%~30%。为了满足新标准,墙壁等要镶入隔热材料,如果采用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的电量也算入节能量。 日本的做法,对于中国推进建筑节能,无疑是一个启示。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的建筑节能,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刚性约束。权威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28.5亿平方米,只占城镇现有建筑总量的16.1%。这意味着现有建筑中近84%属于高能耗建筑。而在建筑物的日常运行中,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方面也需大量消耗能源,这导致我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在同等气候条件下,比先进国家高出2~3倍。如果把建筑物建造过程中的能耗计算在内,建筑能耗则占社会能耗的46.7%。建筑节能,已成为中国节能的刚性领域。权威研究表明,未来建筑和交通将取代工业成为中国能耗和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 建筑节能方面的问题如此严重,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其中有认识问题,有技术问题,也有管理问题,但关键问题则是缺少刚性约束。尽管这些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建筑节能的标准、法律法规,也不断修改建筑节能标准,但却因为建筑节能标准本来偏低,又非硬性规定,执行中又缺少全过程的监督和具有很强威慑力的处罚手段,加之北方地区城镇现有建筑采暖能耗普遍偏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普遍用能较大、用能效率较低、运行管理不合理,农村地区建筑大多没有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材料等不能满足节能要求,以致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效果差强人意。 以节能标准为例。我国从1986年开始实施30%的节能标准,从1995年起开始实施50%的节能标准,目前有少部分地区实施的是65%的节能设计标准。但是,有专家计算,即便执行65%的节能设计标准,我们的建筑能耗指标在同等气候条件下,也要高出发达国家平均能耗水平的50%以上。然而,就是这样偏低的节能标准,因为缺少强制性规定和执法监督,也只能在部分地区得以执行。 加快推进建筑节能立法,加强执行监督,制定激励政策,坚持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改造并重,无疑是我们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的当务之急。(李北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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