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编制责任报告“大限”将至
稿件来源:本报讯
按照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截至目前,117家央企中,仅有75家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 对此,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在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上诙谐地说,到明年5、6月份还没有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央企,他要亲自到企业老总的办公室现场监督。 要求社会责任报告全发布 彭华岗表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综合展现,是利益相关方评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绩效的重要依据,也是推进社会责任管理的重要工具,是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国资委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并于2008年发布了 《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彭华岗强调,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数量和质量,切实完成 “到2012年,中央企业全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工作目标。同时,将进一步推进企业深化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认识,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报告的价值,通过编制报告,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全面梳理企业管理体系,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的缺陷与不足,明确改进重点及方向,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改进,实现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由文字加工、编辑,向真正的社会责任管理转变,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数量质量规范性持续提升 总结近年来央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特点,彭华岗介绍,报告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显著提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不断增加。2006年,仅有5家央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截至目前已经有75家央企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央企业所在的重要行业发布报告的比例也非常高,比如石油石化行业、电力行业、冶金行业等。许多企业通过树立社会责任日、建立社会责任示范基地、聘请社会督导员等形式,创新社会责任的沟通机制。 报告的质量不断提升。主要体现在报告内容不断丰富,报告的完整性、实质性、平衡性、可比性、易读性和创新性都有了很大提升。在完整性方面,多数央企社会责任报告既涵盖了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领域,也披露了社会责任战略治理、融合、绩效、沟通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方面的表现。从实质性看,多数央企报告都披露了与企业运营活动最为相关、对利益相关方具有重大或潜在影响,具有不可替代性作用的关键议题。从平衡性看,多数报告比较中肯、客观地披露了企业在报告期内的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从可比性看,纵向可比性较好,95%的报告披露了历史数据。同时,与同行业相比的横向可比性也有了显著提高。从易读性看,绝大多数报告结构清晰、条理清楚、语言流畅、通俗易懂。 报告的规范性不断提高。以2009年报告为例,从时效性看,有30多份报告是上半年发布的,占67%,其中有18份报告是1~4月之间发布的,与年报的时间基本一致。从报告的独立性看,49份报告为独立报告,占91%,有5家企业的报告作为年报的附件来发布。从报告语言种类看,中英文同时出版的企业报告数量有所提高,有20家企业的报告以中英文两种文字出版。从报告的参考标准看,主要参考标准较为一致。 与此同时,也应清晰地看到,央企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仍然存在一定问题,比如,75家发布报告的企业数量与117家的总数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发布报告的行业覆盖面不够等。(本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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