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垄断 委员呼吁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不久前,韩国三星、LG等六家大型面板生产商由于实施价格垄断被处以数亿元罚款,开出有史以来我国最大的一张价格垄断罚单。 一时间,围绕垄断行业的讨论再度升温。不少委员呼吁,引导民营资本竞争、提高国企上缴比例等,是遏制我国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有效举措。 破除行政性垄断 通常来讲,判断某个企业是否垄断,主要看它是否运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或所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限制竞争,从而控制社会生产、操纵或独占市场。民革黑龙江省主委、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何小平认为,目前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保护具有垄断地位 “行业寡头”的现象,以及为保护本辖区经济发展而实施的区域性贸易壁垒或准入歧视政策。 据统计,去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1.3万亿元,这些利润中的大部分都是垄断企业贡献的超额垄断利润,他们挤压了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空间,使民营、外资等经济形式无法扩大甚至萎缩,并直接扭曲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造成收入不公和社会福利损失。 如何有效破除行政性垄断?何小平建议,政府要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彻底实行政企分开,让出空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广泛地发挥基础性作用。无论是上项目还是搞开发,都要用市场的办法招商引资,用市场的法则实现资本运营和企业重组,使政府彻底退出非服务性的经济领域,转向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同时,进一步完善 《反垄断法》,出台反垄断尤其是反行政垄断的相关细则,强化对行政性垄断的限制和制约,用法律弱化行政权力,完善监管体制,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引入民营经济竞争 不同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多年来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始终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一些垄断行业,甚至巨额亏损和高工资福利并存,这种巨大的反差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据统计,目前我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3倍。 按照 《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的报告,国有企业的总收入占到83%,总利润占到81%,而上榜的民营企业利润总额只有0.4万亿元,仅占19%。 在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吴刚看来,垄断企业收入之所以高企,是因为他们拥有垄断地位和国家特许的优惠政策。在高额垄断利润中,很多是依靠高定价、独占资源、低成本,加上高额不合理收费获得的。而及时遏制我国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关键在于从源头入手,让所有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以充分竞争消除高额垄断利润。何小平同样认为,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从政策上扶持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经营领域,通过民营企业的竞争,迫使国有垄断型企业加速改制,努力按照现代制度要求,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自身适应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有序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 提高红利上缴比例 高额垄断利润,低红利上缴比例,也是国有企业被广泛 “诟病”的一个原因。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根据行业不同,其上缴红利占其利润的比例分为15%、10%、5%和不上缴四类。而世界各国的国企上交红利比例至少为20%~25%,甚至达到80%~90%。 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周汉民认为,国企凭借自身垄断优势,在获取巨额利润的同时,其红利上交比例一直低于国际社会中同类企业,导致其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称。 “建议一次性把国企上缴红利比例提升至25%,所交红利全部划入社保基金账户。”周汉民说,同时参考国际经验,制定不同产业、行业内国企上交红利的基本、较高、更高分类指标比例和实施时间表。此外,针对处于扩张机遇期和新兴行业的企业,可适当返还部分红利用于继续投资。 吴刚则呼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国企红利上缴制度,并尽快立法立规,将全部国企纳入其中,并根据企业利润水平、经营情况等合理确定国企上缴红利的水平。 据统计,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利润达到2.26万亿元,商业银行利润为1.04万亿元,两者合计为3.3万亿元。如果按照25%的上缴比例,累计应上缴红利将达8250亿元。(本报记者 宋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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