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电”的喜与忧
稿件来源:本报讯
媒体一条消息引人注目:继日前受理了首例居民 “自发电”并网申请后,天津滨海供电分公司又受理了首位居民个人 “卖电”业务。 都说分布式能源有很多优越性,可分布式能源在我们国家就是迟迟发展不起来。分布式能源发展不起来,原因固然种种,但并网难无疑是其中最大障碍。 于是,当敏感的媒体突然报道个人“卖电”终于获得受理时,人们自会喜出望外。 天津滨海新区居民上网 “卖电”价格,目前暂执行天津地区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118元,略高于发电厂电价。有媒体因此称,这意味着 “个人发电并网有望在更多地区实现”。 分布式能源,也可称为 “分布式能源系统”。它指分布在用户侧的能源梯级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如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水器、热电联产、沼气利用等,以满足人们的热电冷各种形式的能源需要。作为21世纪世界走向低碳时代科学高效的用能模式,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成为全球电力行业和能源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美国现在有6000多座区域能源站,日本区域能源站总装机容量达920万千瓦,其中50%以天然气作为燃料,英国区域能源站总装机容量已有500万千瓦,荷兰有40%的电力来自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丹麦分布式能源占其能源总量的一半。 业内人士都知道,分布式能源的理想状态是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余缺网补。从这个意义上看,天津受理首位居民自发电 “卖电”,确实给众多期待分布式能源发展获得突破的人们带来希望。 不过,笔者注意到,天津受理个人分布式能源发电并网,是以技术难题的破解为前提的——之前,天津生态城内投用了我国首个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系统,这个示范系统 “对个人发电并网有较好的适应性”。 对此,笔者认同电力专家的解读,我国智能电网发展滞后,发展方向一直放在输电侧,而非多种方式电源接入的配电侧,因此存在较为突出的电网与分布式能源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分布式发电的频繁启动,将可能造成电网刹时负荷增大,给一个区域的网络稳定运行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而目前国内的配电体系又还无法实现适时监测。分布式发电并网,可能给局部电网带来较大冲击,这不能不引起重视。 天津通过智能电网建设解决技术障碍,让个人发电上网得以解决,证明了技术的障碍是可以化解的。 “但分布式能源发电并网的障碍并不只是技术的限制。” 诚如某些专家分析的那样,并网难,说穿了还是利益分配问题。分布式能源并网难,更难化解的是体制障碍。在现行电力管理体制下,电网公司出于利益考虑,不愿受理分布式发电上网是普遍现象,这与风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遭遇相差无几。目前国内内燃机90%是进口、国产的10%关键部件严重依赖进口,这就必将导致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投资成本和维护费用较高,从而推高分布式能源的发电成本。 分布式能源项目为减轻成本压力,也完全可能借助错时发电的方法。上海有个浦东机场分布式能源站,就是利用白天和晚上的电价差来错时发电,以减轻经营压力的:白天电网电价高达0.7元/千瓦时的时候自己发电,夜里电网电价降到0.2元/千瓦时的时候停机买电,运行几年基本上能够实现平均电价0.6元/千瓦时。 可以设想,如果分布式能源系统都采取这样的经济方案运行,电网公司能不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 偏偏中国的电网公司又不像发达国家那样,发电、配电和输电是拆分的,电网公司要追求盈利最大化,就不可避免地会在利益驱使下阻碍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发电。这就是为什么包括北京南站西侧分布式能源站,以及浦东机场、长沙机场、广州大学城等大型分布式能源项目,长期不能并网,至今仍孤网运行的原因。 “分布式能源发电并网的障碍,更在体制。”有关电力专家说得好,发展分布式能源不能以向电网供电为目的,否则发展分布式能源就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但并网是化解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一个关键性因素。虽然分布式能源的优势,决定了其前景必定光明,但分布式能源作为科学用能的一种最佳方式,要在中国真正兴起,则有待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有待政策更有力地支持、各方经济利益的平衡。 (李北陵 李浪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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