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价将倍增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进一步完善脱硝等环保电价政策;同时还出台了调整和完善光伏发电价格及补贴政策文件。 鼓励煤电企业脱硝除尘改造 国家发改委决定,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脱硝电价标准,新增除尘电价,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 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25日起,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 (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价格调整,一方面通过适当优化电价结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的积极性,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现行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不增加用电企业和居民负担,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据悉,目前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研究提出具体的电价调整方案,此举也引发了市场对于煤电价格即将联动的猜测。对此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由各地提出具体电价调整方案,是因为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脱硝、除尘电价标准需主要通过降低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来实现,而各地水电和火电的结构不同,电煤价格涨跌情况不同,燃煤电厂脱硝、除尘改造进度也不相同,需要各省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这次调整属于电价结构调整,不是煤电价格联动。 光伏最高电价将执行20年 基于当前光伏产业的发展现状,通知明确提出,我国将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此外,通知还特别明确了相关配套规定。包括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电量补贴标准;明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国家发改委指出,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今年9月1日后备案 (核准),以及9月1日前备案 (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将根据光伏发电规模、成本等变化,逐步调减电价和补贴标准,以促进科技进步。(本报记者 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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