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确保受灾企业10月底复产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中国工业报记者在辽宁抚顺采访获悉,抚顺 “8·16”洪灾造成工业企业受灾户达到468户,抚顺市经信委成立了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上冻前的10月底全面恢复生产。 “8·16”洪灾给抚顺部分工业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主要是厂房及厂区内基础设施损毁,厂区被淤泥覆盖,生产装备被水淹没,大量机电设备被毁,大批原材料和产成品损毁或被洪水冲走。其中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工业园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清原输变电产业集群基础设施部分损毁。大多数受灾企业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生产,截至目前,经汇总统计上报的受灾工业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达17.5亿元。记者调查得知,在受灾的468户工业企业中,受灾严重且短时间难以恢复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49户,直接经济损失9.2亿元。 抚顺市经信委成立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些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一方面,进一步摸清底数,搞好工业企业受灾情况调查。鼓励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快速恢复生产。另一方面,引导受灾较重的工业企业,不等不靠,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和协调帮助,加快恢复生产的进度。同时会同各县区经服局,协调解决企业在恢复重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搞好恢复重建各类要素的保障。 对于水毁厂房、设备、生产线的维修重建,特别是电机及各类自动控制设备损失最重,急需大量电机维修人员的情况,抚顺市经信委已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方式,分别为合兴万家、大化国瑞等企业找到了帮扶对象。目前,省经信委正在安排100名电机维修技术人员,深入受灾企业开展服务。 对于受灾严重、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规模以上企业,抚顺市经信委将向省经信委和中小企业厅争取资金。目前,辽宁省已明确表示给予支持,包括对受灾企业恢复重建所需资金给予补贴,或对恢复重建所需贷款给予贴息等。(本报记者 李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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