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与时俱进保护个人信息
稿件来源:本报讯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将于明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针对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形式,从三个方面强化消费者维权保障:一是新增网购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二是新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三是新增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 点 评 实施20年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终于与时俱进了,在强化经营者义务、降低网购风险的同时,该法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考虑到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我们经常听到快递公司或淘宝卖家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但维权无门的事件。而此次新消法明确提出,经营者要明示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要经消费者的同意,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和丢失。但愿这些规定能让我们少一些垃圾信息的烦扰,多一份网购的安全无忧。 (本报记者 芦丽琴 整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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