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提出11·22事故处理原则
稿件来源:本报讯
山东省青岛市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针对事故调查工作,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提出,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把 “四不放过”以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贯穿全过程,得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 据悉,事故处理的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孙华山指出,要查明事故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核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要深查细究事故技术环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梳理思路,紧紧围绕重点和切入点,充分论证,反复推敲,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定;要加强管理原因调查问责,既要查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要查明地方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做到依法依规、追责到位;要强化统筹协调与纪律要求,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团结协作,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本报记者 任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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