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动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
稿件来源:本报讯
发改委网站消息,今年将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完善并创新区域政策,缩小政策单元,推动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着力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研究制订区域规划审批计划,重点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等。 发改委表示,将推动实施 《新区设立审核办法》,指导天津滨海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功能区加快建设。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全面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推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开展战略合作。支持中原经济区加快发展,指导建立高层协商机制。 统筹推进国土开发整治工作。一是严格土地计划管理。二是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深入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跟踪评估与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相关经验,研究制订促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强围填海计划管理,做好围填海计划实施评估工作,科学编制2014年全国围填海计划。三是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进一步扩大区域开放合作。一方面,大力推进国内区域合作。继续深化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及前海、横琴、平潭、南沙等合作平台建设,制订支持中西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的有关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国际区域合作。做好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以及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相关工作。推进中国图们江区域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吉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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