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所得税减半优惠范围 小微企业再迎政策利好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为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会议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有分析认为,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是中央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长远来看,此举对于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将发挥重要作用。 生产经营负担仍较重 当前小微企业发展尚存在诸多不利因素。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课题组报告,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下行,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调查显示,仅有12%的小型微型企业表示在近几年营业额快速或高速增长 (增长率30%以上),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 此外,小型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旧面临大企业的挤出效应,尤其是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的背景下,各种社会资源向大中型企业倾斜倾向更加明显。社会资源分配向已发展壮大的企业集聚,进一步挤压小型微型企业生存空间。 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目前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仍然较重。该中心主任秦志辉指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困难和负担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发展。从调查结果来看,在企业普遍反映存在的突出困难中就包括税收等。 秦志辉表示,根据调查结果,目前企业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完全落实的有35.64%,而企业不清楚相关惠企政策的高达50%左右,可见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还有很大的空间。 更多惠企减负措施将出 近年来,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 《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即国发14号文。14号文从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八方面提出29条意见。 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惠企减负措施,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3年10月,有关部门累计取消和免征3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金额297亿元。 工信部近日发布 《2014年 “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小微企业仍面临经营压力大、政策落实不到位、公共服务不足、企业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工信部将继续组织深化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工信部明确,通过行动要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此外,还要着力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方面是深化工信部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地开展融资培训咨询、银企对接等活动,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是运用税收减免、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担保收费。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探索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模式。(本报记者 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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