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明确专科集群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范围、监督管理等内容。每个专科集群的建设资金连续支持3年。 根据 《办法》,专科集群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包括:一是诊疗设备购置,用于牵头专科购买必要的诊疗设备,加快补齐先进诊疗技术短板,开展新技术,拓展新的亚专科,建立新的诊疗标准,同时作为成员专科人才培养的教具。二是人才队伍建设,邀请国家级专家开展培训、业务指导和讲座,用于完成建设项目所需业务骨干、学术继承人等人才培养相关支出。三是技术规范制定,牵头专科组织优化操作规范,制定诊疗标准,制定或优化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等相关支出。四是技术推广指导,用于中医诊疗技术、特色诊疗方案的推广、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支出。五是专家巡诊巡查,牵头专科组织专家对各成员专科进行巡诊,指导带教、查房等临床工作,督导集群建设任务等相关支出。六是专科学术研究,用于完成专科建设项目所需论文、著作、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审批、科研专利申请、名老中医学术思想整理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等相关支出。 (鲁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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