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绚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同时,也要关注健全文化事业,推动文化繁荣,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体制等内容。新型文化业态是数字技术和文化产业有机融合的产物,也是人文、技术、商业等要素统筹发展的实践结果。在此背景下,从创新角度去认识新型文化业态发展的生成逻辑,有助于更高效、更透彻地理解新型文化业态的内涵,在促进科技融合的过程中感受生成逻辑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能力。相较传统文化业态,新兴文化业态随着现代科技、数字信息技术等发展逐渐形成,作为新生产力在文化领域呈现出的产业组织形态,其既包含新文化产业的诞生,又有文化产业升级、文化和其他产业融合等形式,具备数字化、智能化等诸多发展趋势。
新媒体、新行业的创新发展。新媒体的创新发展已成为新型文化业态形成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数字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体平台逐渐成为文化传播的核心渠道。传统的文化产业,主要依赖于广播、电视、出版等单向传播的方式,而新媒体的出现能够拓展发展方向,让互动具备更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同时,在现代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技术的快速进步使得文化产业在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等方面均发生革命性变化。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文化产业不仅能提升创作效率和传播质量,还能创造全新的文化消费场景。此外,新型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文化产业能逐渐从依赖政府资源和公益性质的运作模式,转向更加商业化的运作方式。以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为例,此种新兴的传播渠道和平台不仅能改变文化产品的创作与传播路径,还能催生多种盈利模式,如广告、内容付费或粉丝经济等。此外,平台化的运营模式,能使新型文化业态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更加紧密、文化产品的供给更加精准和灵活。文化消费的多样化需求与创新商业模式的结合,不仅能推动文化产业的市场扩展,还能为文化产品带来更大的商业潜力。
数字化新业态的变革。在传统文化产业中,文化内容的创作、传播和消费往往存在较大的时空制约,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能使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不再受到物理条件的桎梏。通过数字化手段,文化产品不仅能够迅速扩展其影响力,还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设置。这一过程中,文化创作者能够依托大数据对市场趋势进行精准分析,产出符合人民需求的内容。而文化消费者则能够利用数字平台,随时随地感受丰富的文化服务。同时,传统文化产业的组织模式往往依赖单一的生产者——消费者模式,过于依赖线下渠道和实体产品的营销。而数字化新业态能够打破这一模式,形成全新的产业链条。如在线文化平台的崛起能让内容创作者、平台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具备更强的黏性,让平台化运营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特征。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以及数字化内容消费等形式,既能推动文化产业的商业化进程,又能催生新的盈利模式。此外,新业态也带来了新挑战。在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数据安全、版权保护、信息过载等一系列问题,保护创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文化产品在数字平台上的盗版和滥用,确保文化产业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蓬勃发展。
文化内容的数字化呈现。在文化内容的数字化呈现中,要注重文化产品的创作、表现方式和传播方式的转变,分析数字化对文化内容的创新和表达。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互联网和虚拟现实技术的引入,为文化内容的呈现提供了更丰富的表现形式。如可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将文化内容从观看对象,而是转化为具有强互动性、身临其境的沉浸式体验。此外,随着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的广泛应用,数字平台能够收集和分析用户的行为数据,精准识别其兴趣爱好和消费需求,从而推动个性化推荐。让个性化的呈现方式满足用户对文化内容的多样化需求,并使文化产业的供需关系更加高效和灵活。最后,在全球化的数字平台成为文化内容传播的重要载体的当下,这些平台能通过智能算法和云技术,实现跨区域、跨文化的即时传播,极大地丰富全球文化交流的形式。同时,使文化产品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区或国家的受众,以更加平等和广泛的方式触及全球用户。
综上所述,新型文化业态的形成和发展逻辑,是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标志着文化传播方式、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的深刻变革。新媒体的创新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既能打破传统文化产业的时空限制,还能推动文化内容创作、传播与消费方式的全面升级。实现互动性强的新媒体平台到数字化内容的多元呈现,再到新业态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科技和文化的融合为文化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作者单位:中共临湘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