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知行·理论

“双碳”目标下高耗能产业的法律规制转型

本文字数:1046

  ■  王理

  在“双碳”目标下,高耗能产业的法律规制转型不仅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必然要求,还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契机。法律规制中激励与约束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约束性规范,可以倒逼高耗能企业加快能效改造,减少碳排放,防止企业加剧资源浪费。适度的激励措施则能激发企业绿色转型的内生动力,缓解其面临的成本压力。

  完善碳排放标准。完善碳排放标准需从体系建设、指标细化、动态调整三个维度协同推进,为高耗能产业减排提供清晰规范。其一,构建统一标准体系:建立统一、科学、权威的碳排放标准框架,覆盖行业整体、企业单位及产品生产全环节的排放限值,确保及各主体、各环节减排工作有章可循。其二,制定差别化指标:结合不同高耗能行业的生产特性与能耗水平,制定差异化排放基准,明确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核心指标,避免“一刀切”式监管,提升标准的适配性与可操作性。其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高耗能产业需结合能源结构优化、技术创新进展及国际规则更新,定期修订碳排放标准,保持标准的前瞻性与科学性。同时,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碳排放核算规则接轨,建立一致的指标体系,增强企业在跨境贸易中的合规能力。

  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推动绿色金融支持高耗能产业转型,需从资金引导、政策配套、评价体系三个方面发力,构建多元协同的金融支撑体系。其一,强化资金定向引导:政府可设立专门的绿色产业基金,加大对高耗能产业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应用、低碳技术研发等项目的金融供给,明确绿色项目的融资优先级。其二,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建立财政与金融协同政策体系,通过设立贴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降低企业绿色转型的资金成本。同时,推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发展,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其三,健全评价披露体系: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评价与信息披露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在授信环节严格审核企业能耗与碳排放数据,规范绿色项目识别与认定。此外,加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行业协会的协同合作,建立跨部门联合推动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政策精准落地。

  在“双碳”目标的宏观背景下,高耗能产业的法律规制转型既是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又是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突破口。需把握激励与约束的平衡,为产业转型提供清晰路径。唯有在完善的法律制度护航下,高耗能产业才能实现减污降碳与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为“双碳”目标落地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单位: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中国工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电话:010-6741066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410661 广告招商电话:010-67410642
举报邮箱:jubao@cinn.cn   投稿邮箱:zbs@cinn.cn   服务邮箱:fuwu@cinn.cn
中国工业报社
微信公众号
中国工业报知行·理论 16“双碳”目标下高耗能产业的法律规制转型 2025-09-22 2 2025年09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