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合“指导”工业企业品牌建设
稿件来源:本报讯
记者8月2日从工信部科技司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我国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培育能力显著增强,工业企业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5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显著提高。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工信部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相比较,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明显滞后,已经成为我国工业行业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障碍。 《指导意见》的发布旨在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指导意见》明确,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突出质量、技术、创新在品牌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加大工业产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鼓励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工业品牌;坚持政策引导,通过政策扶持、规范市场和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发展道路。 加快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包括:引导工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规划,促进工业企业提高品牌建设能力,改善品牌发展外部环境,加强对品牌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在改善外部环境方面, 《指导意见》要求,工业和信息化、质检部门会同行业协会,要在 “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示范”、 “质量兴业”和 “质量兴企”活动中,以品牌培育为重点内容,通过组织质量攻关和提高供应链质量保证能力等工作,支持品牌建设;要加快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并发挥产品研发设计和品牌推广平台的作用。(本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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