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新政直指资源产品价改
稿件来源: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出台 《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指出, 《意见》所提出的价格政策,既涉及电力、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又涉及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保障性住房、铁路、医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还强调了涉企收费的减免、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加强价格监管等。 据介绍, 《意见》在多个领域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具体实施办法: 首先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选择部分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高耗能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等。 其次是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完善城市供水、供气等价格;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价格政策,调动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经营的积极性等。 三是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加强垄断性经营服务价格管理;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的价格环境。(本报记者 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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