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我国南方某稀土矿山开采现场。 (史瑞庭 摄)
近日,业界期盼已久的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 (以下简称 《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公告形式正式出台。 《准入条件》明确指出,确定于2012年7月26日开始实行。同时,在8月23日发布的 《关于开展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第一批申请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之后,凡达到申报要求的企业,各省级稀土行业管理部门可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审核情况,分批公布准入公告名单。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国家如此高效率地密集出台稀土行业准入的相关规定,可见政府对稀土治理的决心之大。国家稀土办公室主任贾银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此次文件的目的是为有效保护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但这只是其中的一步。他表示,自去年国务院出台 《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对稀土行业的治理越来越规范,按照治乱、治散、治本的规划,下一步将从源头治理稀土行业。
由于这是我国第一次从生产规模等方面设置稀土准入门槛,它的出现已引起业内的极大关注。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稀土企业准入制度无疑是继国家实施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制度后祭出的又一把利剑,这两把利剑剑剑命中违法企业的要害。可能该项措施在实施初期并不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私采乱挖的稀土 “黑户”将逐步失去市场空间,从而将自动退出市场。
现有产能将收缩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我国稀土行业像其他行业一样也存在着产能过剩问题,因此稀土行业需要国家出台政策来控制一下无序产能的扩张,对落后的生产工艺、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需要整治。
按照 《准入条件》,此次允许准入的稀土混合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0吨/年;氟碳铈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吨/年。禁止开采单一独居石矿。使用混合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8000吨/年;使用氟碳铈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0吨/年;使用离子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0吨/年。
稀土金属冶炼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吨/年。同时,以上各类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比例为20%。相关人士分析,全国范围内有3成以上稀土开采产能达不到准入标准,其中江西、内蒙古、四川等地将有30%~40%产能将被挡在门槛之外。
目前,我国稀土冶炼分离产能严重过剩,而稀土材料及器件研发滞后,在稀土新材料开发和终端应用技术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明显,呈现出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匮乏的局面。据统计,我国拥有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近100家。稀土分离能力保守估计已经达到17万吨,实际可能超过20万吨。稀土金属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4万~5万吨的水平,其中单一稀土金属的年生产能力达3万吨、混合稀土金属的年生产能力约为2万吨。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稀土作为一个小行业,产业集中度低,企业众多,缺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行业自律性差,存在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因此,除了此次出台的 《行业准入》外,业内更是期待着国家下一步的行动,即出台相关兼并重组的政策,鼓励一些大企业做大做强。
一年的过渡期
贾银松表示,目前国内矿山企业有23家,冶炼企业有99家。按照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大致匡算,将有约三分之一的矿山企业和约二分之一的冶炼分离企业不达标,将会被挡在此次准入条件之外。
对于这些被挡在此次准入条件之外企业的出路,贾银松表示,将会给这些不符合准入门槛的企业一年的过渡期。通过该过渡期,让这些企业自己进行结构调整,或者去寻找自己的“蓝海”。
据统计,虽然在1978~2007年的29年间,中国稀土年消费量从1000吨增至7.26万吨,净增72.6倍。但是稀土的消费增长远赶不上产能的扩张速度,行业过剩也就成为必然。目前我国冶炼产能约40万吨,但生产计划仅10万吨。
“我们对不符合此次 《准入条件》的企业要进行限期进行技改,从而达到准入要求。”贾银松表示,但是对了那些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平严重落后的产能,将严格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淘汰出局。同时,对于那些通过技改,产能仍严重过剩的企业要进行兼并重组,通过产业整合来治理目前行业松散的局面。
一般行业 《准入条件》主要针对现有产能的准入和新建产能的准入。但根据目前稀土行业的现状,不鼓励新增产能的建设,目前该 《准入条件》主要还是针对现有产能进行调整。
贾银松表示,通过加快淘汰落后的力度,推动企业集约化经营和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进行,提高企业集中度后,将来大型的稀土企业集团就能够利用其资金和政策上的优势进军稀土深加工领域,如稀土永磁材料、抛光材料、发光材料、贮氢材料和催化材料等领域。
奠定产业发展基础
此次出台的 《准入条件》主要涉及矿山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3类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及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危害、消防和社会责任等8方面的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这8方面指标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但针对目前稀土行业的现状,尤其对行业工艺装备、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更加具体而明确。
据悉,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稀土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稀土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中国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产业结构不合理、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走私时有发生。
尤其是生态环境方面,稀土开采、选冶、分离存在的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严重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酸化,使得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一些地方因为稀土的过度开采,还造成山体滑坡、河道堵塞、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甚至造成重大事故灾难,给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重大损失。
而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也成为一些稀土产区的沉重负担。一段时期以来,稀土价格更是没有真实反映其价值,长期低迷,资源的稀缺性没有得到合理体现,生态环境损失没有得到合理补偿。
因此,此次 《准入条件》对稀土开采的环保也相当重视,特别单列出一项 “环境保护”对稀土开采企业进行约束。同时,正如贾银松表示的那样,针对目前稀土行业的现状,尤其对行业工艺装备、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更加具体而明确,因为工艺装备是先进产业发展的基础。
贾银松希望,提高对稀土企业的准入门槛,不仅是为了避免行业恶性竞争,更重要的是为了提升我国稀土行业整体生产、经营质量,以及今后将实施的大集团战略,使法律、指令性计划、专用发票、环保核查等各个方面形成合力,重振我国稀土行业。(本报记者 吴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