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在 “2012中国汽车产业发展 (泰达)国际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谈到我国汽车工业下一步的方向时表示,确立汽车工业由大到强的核心是,加强各类本土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在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的建设。
苏波在发言中肯定了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主要自主品牌轿车企业基本具备整车研发能力,部分骨干企业具备了先进动力总成研发和生产能力;自主品牌汽车开始小批量进入欧美发达市场,海外并购开始起步。
同时,苏波指出,自主品牌竞争力不强,新产品推出能力明显落后于国际化大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与跨国公司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具备更多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而目前我国汽车企业还处在拿别人的产品来仿制、一般性的加工制造阶段。苏波分析,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占乘用车80%的合资企业作为汽车生产主体仍以引进国外品牌为主要发展途径,未能真正进入自主创新的主战场;合资企业以外的汽车企业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创新的机制不健全,无法取得实质性突破。
苏波特别谈到: “除了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研发投入长期不足等常规问题外,支持自主品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不完善,对外来技术和长期依赖削弱了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甚至大家对自主创新、自主品牌概念和内涵的认识也不尽一致,使得支持本土企业政策和措施针对性不强,实际效果也不理想。”
谈到自主创新的主体,苏波强调要对本土各类企业一视同仁: “我所理解的自主创新,绝不是占乘用车 (产值)19.4%的民族资本的自主创新,一定是中国本土所有汽车企业的自主创新;只有实现所有汽车企业的自主创新,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不断地通过政策扶植和推动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为什么这样说?苏波的解释是,目前合资企业是我国汽车行业的主体,若按照现有模式把它排除在外,等于是把我国汽车制造力量最强的、占乘用车80%以上的力量排除在外,而且,合资企业里面至少有50%的资本也是属于国有骨干企业的。如果这些合资企业把重点放在获取国外品牌和技术,不做任何转变,那汽车工业走不出自主创新之路。
“所以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绝对不能脱离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如果把它们排除在外,我们汽车 (工业)发展的主体就不存在了。”苏波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谈到自主创新的内容,苏波认为,自主创新就是要在本土企业形成自有知识产权、自有品牌,而且可以完全自己支配的技术。
苏波对本报记者表示,外资企业想要争取到政府的一些政策支持,就要承担自主品牌的责任,在研发费用、专利、自主知识产权上达到国内的要求。
“我们应该通过努力,形成一个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各类企业都处于同一个政策支持的条件之下,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国自主品牌的发展。”苏波说。(本报记者 芦丽琴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