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追责处罚正酝酿拟设终身禁入等红线
稿件来源:本报讯
3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和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势头。 要继续深化煤矿依法治理。要牢牢抓住落实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这一牛鼻子,一条一条地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双七条”的贯彻落实。要发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这一典型案例对矿长的警示作用,让所有矿长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警示。 要强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隧道桥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依法整治。道路交通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必须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危化品运输要作为全国的重中之重,尽快解决安全标识不明显、驾驶员不懂得危化品安全知识的问题;隧道的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地摆在面前,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进一步形成最严格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一定要修好 《安全生产法》,一定要加大对非法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处罚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要借鉴外国经验,研究制定包括终身禁入、永久关闭等在内的严厉处罚措施,使安全生产真正成为踩不得的红线、碰不得的带电高压线。 要坚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事故。总局要加强对重大事故挂牌督办以及非法违法造成的较大事故的跟踪督办力度,确保追责到位、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到位。 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关键是抓落实,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消除“对查处的隐患一罚了之、对停产整顿企业一停了之、对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一挂了之、事故通报一发了之、有关会议一开了之”的问题,以严格过硬的作风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认真贯彻落实。(本报记者 任奕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