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国资收益收取比例提升
稿件来源:本报讯
财政部网站5月6日消息,财政部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通知指出,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第一类企业为25%;第二类企业为20%;第三类企业为15%;第四类企业为10%;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点 评 这事儿没完。相比之下,提升央企利润上缴比例之后的政策动作更重要。从以往经验来看,央企利润上缴属于 “左兜进右兜”,大部分红利又通过种种方式回到央企手中,真正参与二次分配、改善民生、用于公共领域 (如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少之又少,国资委的官方数字是5%。下一步,财政部应该明确规定,央企上缴利润用于改善民生的比例是多少,从而促使央企真正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工业报记者 芦丽琴 整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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