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横生枝节 壳牌统一员工发函维权
稿件来源:本报讯
9月底,一条名为 《壳牌统一员工维权共同体诉求函》的长微博让之前备受业界关注的统一润滑油股权转让事件再度沸腾。 早在8月7日,壳牌集团宣布向霍氏集团和凯雷投资集团转让壳牌所持统一润滑油75%的股权,股权转让还在等待政府审批,预计交易将于2015年底或2016年初完成。此前壳牌先后宣布出售日本炼油业务、英国加油站、尼日利亚资产等。 公开信息显示,壳牌于2006年从霍氏集团收购了统一润滑油75%的股权,成为中国市场上最大的国际润滑油供应商,并一直保持该市场地位。 此次收购方之一的霍氏集团是统一润滑油的创始者,其重新接手被外界普遍看好。 但股权收购消息发布后不久,有关壳牌统一员工不满自身相关权益未得到妥善解决的传言不胫而走。 按照 《壳牌统一员工维权共同体诉求函》中的相关表诉,部分员工对未来自身前景忧心忡忡,对此次转让方亦颇有微词。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现代企业的高素质员工,我们无力也无意阻止管理层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决定,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这项权利。但此次壳牌出售壳牌统一75%股权,并非一般意义的股权转让,它是全球经济疲软、裁员风浪盛行的大环境下壳牌对在华资产剥离变现的撤资行为,这对于正在履行劳动合同责任、服务多年的壳牌统一员工来说是一种变相抛弃,它无关商业法则,却违背企业道德。”在《壳牌统一员工维权共同体诉求函》中,落款方 “壳牌统一员工维权共同体”如是陈诉。 该诉求函还透露,9月25日,在绝大多数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壳牌统一召开了小范围的员工代表会议,其间做出了股权交割过渡期针对各部门员工的留任奖金方案,该方案没有秉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将员工架空在不科学、不系统、缺乏理由依据的公式中,是一场简单粗暴的数学游戏。 诉求函公开谴责,壳牌标榜自身设定了很高的业绩和道德行为标准,并在全球经营范围内推行,壳牌的 《壳牌商业原则》、 《行为准则》和 《道德准则》也要求每个员工按照 “诚实、正直和尊重他人”的核心价值观行事,但纵观此次事件,壳牌自身行为与其标榜的核心价值观相悖。 “壳牌统一员工维权共同体”认为,我国新 《公司法》明确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理念纳入总则,一个企业不应该仅仅是一个以自身商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赚钱机器,它具有社会责任。壳牌作为世界能源巨头,在此次对所持壳牌统一75%股权转让过程中,对员工的信念及深层次权益造成了破坏,没有履行好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这种无法挽回的破坏,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从短期来看,自股权转让传言流出开始,2015年公司销售部门年度销售指标的达成便受到严重影响,使得达成更高业绩的可能性化为泡影。 在此过程中,壳牌统一提前实现2015年度利润目标,销售部门员工销售业绩严重下滑,两者形成强烈反差。 需要说明的是,销售部门这种短期利益的丧失只用单年度的销售奖金进行弥补是不负责任的。 因此, “壳牌统一员工维权共同体”要求壳牌统一股东尊重壳牌“诚实、正直、尊重他人”的核心价值观,尽到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满足员工如下诉求: 一是10月10日前,完善留任奖金方案,针对试用期以及签署固定期和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制定完备的、各部门员工均接受的安抚方案,其中有必要对长期服务的员工进行特别安抚; 二是股权交割日前,出台具备法律约束条款的、维护员工权益的的明确发文。(中国工业报记者 郭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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