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促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在日前召开的在第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上,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副司长周树大介绍了审计工作规范涉企收费的成果。 周树大指出,2015年审计署继续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办发 〔2014〕30号)的要求,紧密结合审计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企业减负工作,持续加大对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的审计监督力度。 2015年,在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和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审计项目中,发现了部分中央部门和单位简政放权力度不够,部分企事业单位仍然依托部门影响,经营与履职密切相关的业务并向企业收费,个别金融机构通过 “以贷转存”等方式变相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费用、个别省市自定收费项目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涉及金额达33.69亿元。主要有: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20个质监站2012年以来违规收费3.67亿元;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青岛海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依托部门影响经营与履职密切相关的业务并向企业收取检疫处理费等费用共计12.37亿元;陕西省、河北省个别金融机构通过 “以贷转存”等方式变相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费用,江苏省个别企业融资被增加存单质押、年中年底存款等多项附加条件;部分企业实际融资费率达12.21%,超过基准贷款利率的1倍;海关总署未按规定清理自行设立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广西自治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不到位,部分行业仍存在准入限制,且自定收费项目,增加企业负担10亿多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署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并提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停止违规收费项目等审计建议和意见,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审计署将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努力形成对涉企收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加监督合力和实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在稳增长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央企领导人员财务收支暨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审计项目中,对涉企收费问题高发的领域加大研究和监控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涉企收费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党纪政纪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各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积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三是进一步促进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在各项审计工作中将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实施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并进行跟踪问效,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参加减轻企业负担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审计署作为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加强与其他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有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落实。 (中国工业报记者杨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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