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能否为境外企业担保?
问:有一家与我公司已经合作了十几年的伙伴公司,注册地在德国,现因一笔借款需我公司提供担保,请问我公司能否为境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吗? 答:中国境内企业不能自主对外担保。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第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第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第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第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第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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