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举措依法保障复工复产
■ 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雨阳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 《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2月26日,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 《意见》以相关法律和基本政策为依据,重点围绕如何完善法规政策、如何规范执法司法、如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如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2项工作举措和具体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指出,针对《意见》提出的要求和任务,人民法院主要从两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相关犯罪。二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人民法院要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罪行法定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准确地适用法律,依法审慎地审理有关案件,既要有力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顺利推进,又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正常经营。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侦破制售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资的案件688起,查扣伪劣口罩3100余万只及一批防护物资,涉案价值达到1.74亿元。”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说,公安机关将按照 《意见》,针对各类妨害疫情和复工复产的犯罪活动开展打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应急部八措施助企业守住安全底线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邹洁 应急管理部2月26日制定出台了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八项措施,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同时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八项具体措施为:一是到期证件自动顺延。二是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对新建、改扩建、转产项目等需要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优化报批审核流程,实施网上快速办理,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现场核验。三是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对安全管理较好、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不再层层报备、现场验收盖章。四是主动为企业减负。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以自动分析报告替代人工统计填表。五是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六是开展专家安全指导定制服务。七是加强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八是落实安责险惠企措施。会同财政、银保监机构为已投保和续保企业延长保险期限、缓交保费,减免新投保企业保费,将保险公司安全预防费用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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