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家强 吴琳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而民营企业作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具备机制灵活、市场敏感度高等独特优势。因此,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持续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既是加快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途径,又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建立企业画像
实施差异化扶持
地方政府部门应立足本地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构建民营企业创新画像系统。该系统通过采集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科技、金融等多部门数据,搭建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同时,通过分析研发费用占比、研发人员密度、设备更新率、科技成果转化率、产学研合作深度、技术领域前瞻性、现金流稳定性、政策响应速度等核心指标,精准捕捉民营企业的整体科技创新水平与创新潜能,并将其划分为领航型、成长型、潜力型、转型型等不同类别。
基于系统生成的企业创新画像,政府部门可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政策扶持,确保政策内容与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高度适配。例如,针对潜力型民营企业,扶持重点可放在降低创新试错成本上,如在高校集聚区布局概念验证平台,为企业早期技术成果提供小试验证支持,并根据最终成效给予相应资金奖励。针对成长型民营企业,扶持核心在于破解资源有限难题,可联合银行推出“创新积分贷”,将企业画像数据纳入风控模型,精准满足其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同时拓展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等配套服务,加大政策补贴力度,全面激活企业创新动力。
深化参与决策机制
提升话语权
地方政府部门需积极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优化技术攻关参与机制,破解信息壁垒,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全天候政企沟通网络,将线上智能化服务平台、线下定期恳谈会、专题座谈会与常态化实地走访相结合,完善“企业诉求收集—分类处理—限时反馈—跟踪督办”的闭环沟通制度。确保政府实时精准掌握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痛点难点与政策建议,进而提供靶向性资源支持,帮助企业高效解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中的各类难题。
二是鼓励处于产业链核心地位的民营链主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配套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资源,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研发、市场渠道、标准制定中的引领作用,自上而下带动产业链上中小民营企业同步跟进创新目标、共享创新资源,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民营经济整体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依托“科技政策进万企”“企业家大讲堂”等活动载体,通过线上直播、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技创新补贴等政策精准推送至民营企业。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度分析企业诉求数据,提前预警政策落实中的潜在风险与企业创新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保障企业科技创新项目顺利推进。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由协会牵头收集整合分散的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统一反馈至政府部门,降低政企沟通成本与政策制定的盲目性。同时,将政府最新政策要求、行业发展规范通过专题培训、上门咨询、线上答疑等形式精准传递至企业,协助政府开展行业检查与合规指导,确保企业科技创新实践符合行业标准规范与安全要求,推动行业整体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
强化基础研究
畅通成果转化通道
一是地方政府部门应强化前沿基础研究支持,推动民营企业与自然科学基金合作设立联合基金。聚焦产业前沿领域开展攻关,如设立“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基金”,重点突破算法优化、数据安全等关键核心技术。这一举措不仅能降低民营企业科技研发风险,还能吸引科研人才参与,加快前沿领域研究成果产出,帮助民营企业积累科技创新实践经验,提升创新能力。
二是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大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找技术、促转化、护产权”一站式服务。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建立行业级中试基地,提供小试、中试放大服务,畅通技术成果转化通道,加速科技成果落地应用,增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信心与实践水平。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共建“基础研究人才班”,推行“双导师制”。由企业专家将实际基础研究项目带进校园,与学校专业教师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学生参与项目实践。通过发挥“双导师制”优势,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深度融合,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前沿技术、把握创新趋势,拓宽思维视野,培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加快构建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四是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路线规划、侵权风险预警等服务,提升民营企业研发方向的精准度,保障技术研发成果。动态发布重点产业场景能力清单、机会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场景创新应用,指导企业拓宽科技创新思路,持续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投资促进中心)
【课题名称】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产业融合支持政策研究”(编号:25MJ03)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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