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星
2026年1月1日,全球第一个跨境碳定价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结束过渡期,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这就意味着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这六大类高碳产品出口到欧盟,必须为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购买CBAM证书,其价格同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的碳价直接相关。“碳关税”单边贸易措施本质上是把气候政策变成贸易规则,强制要求进口产品承担和欧盟本土产品一样的碳成本。
对于正处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关键期的中国来说,CBAM全面实施不但是贸易合规的考验,更是国内碳定价体系韧性和国际兼容性的一次系统性检验。作为出口大国和制造业大国,我国每年对欧出口额超过5000亿欧元,虽然CBAM覆盖的行业所占比例不大,但其传导效应和示范效应不可小视。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把外部压力转化为完善碳市场的内生动力,已经成为政策制定者、产业界、学术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双重冲击:
压力测试与倒逼效应
结构性特征。从贸易规模上看,受直接影响的产品只占对欧出口总量的3.5%,其中钢铁和铝产品最多。如果企业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真实排放数据,只能采用欧盟设定的国别默认值。以钢铁为例,95%的产品如果使用默认值申报,2026年CBAM的成本将会超过800元/吨。
产业链传导。欧盟已经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把CBAM范围扩大到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即使某个环节本身不是高耗能工序,只要上游材料是高碳路径,那么最终产品就会受到碳成本的压力。
CBAM对我国碳市场具有清晰的推动逻辑。其费用抵扣机制规定,若出口国企业已在本国支付相应碳成本,在缴纳CBAM时即可获得抵扣。这一设计的战略目的在于促使贸易伙伴建立或完善自身碳定价机制,将“碳关税”转化为本国碳市场的收益。
传导路径:
从贸易壁垒到碳市场
CBAM的压力正沿着三条路径传导至我国碳市场。其一,覆盖范围匹配的压力。目前,CBAM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六个行业,我国全国碳市场在2025年前只管控发电行业。尽管2025年已经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这三个行业纳入,但和CBAM的行业范围存在部分重合和缺口。如果不能加快扩容速度,未被覆盖行业的企业将无法依靠国内履约抵扣欧盟碳成本。其二,碳价差距的挑战。目前,中欧碳价存在较大差距,欧盟碳价长期在65-80欧元/吨波动,国内碳价在50-80元/吨区间运行。该价差是企业需要补缴的碳成本。我国碳市场目前是以强度控制为基础实行免费配额,企业实际承担的碳成本很低,与欧盟总量控制下的有偿配额机制存在本质区别。其三,核算规则的兼容难题。CBAM要求核算产品层面的隐含碳排放,而我国碳市场目前以企业或者设施为管控单元,二者之间的核算边界和方法存在结构性的差异。除此之外,超过90%的中国企业直接使用默认值填报碳数据管理能力的不足。
破局之道:
内外兼修系统性应对
面对CBAM的制度性挑战,单靠政策修补或者企业应对是不行的,必须创建起“国内强基—内外衔接—国际对话”的系统应对体系。
国内强基完善碳定价机制。一是加快碳市场扩容速度,把已纳入的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做实做细,前瞻性布局有机化学品等CBAM下一阶段可能扩围的领域。二是稳妥推进配额分配方式改革,对有条件的行业实行总量控制加有偿分配的制度,使企业真正感受到碳价信号,产生真实的减排压力。三是夯实数据基础,不断更新电力碳足迹因子等基础数据,加快建设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为核算提供可靠支撑。
内外衔接,提高规则的兼容性。对标国际成熟体系,完善监测、报告和核证体系,在核算边界、履约规则等方面增强与国际规则的兼容性。鼓励企业创建数字化碳管理体系,提高不同规则口径下的数据转换能力。此外,研究制订跨境碳交易管理办法,给国内碳市场同国际碳定价机制衔接赋予制度架构。
国际对话,争取规则的话语权。奉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通过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等渠道,持续就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与欧方开展交涉,指出单边措施不符合多边气候治理原则;积极参与国际碳定价规则制定,推动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国际互认,争取我国碳价获得国际全面认可;高效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转型金融标准,引导金融资源助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CBAM的本质是通过碳价重塑国际贸易规则。对于正处于“双碳”征程关键期的中国而言,这既是严峻挑战,也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动力。我们需加快碳市场建设进程,推动碳定价机制从“政策工具”向“制度基础”转变;提升碳数据治理能力,筑牢绿色贸易的信任根基;同时,也应认识到,在全球气候治理的博弈中,唯有扎实修炼内功、主动积极作为,才能将外部规则压力转化为内在转型的契机。从长远来看,应对CBAM的过程,正是我国碳市场走向成熟、碳定价机制持续完善的过程。当国内碳价能够真实反映减排成本,碳足迹数据实现国际互认,中国企业得以从容应对各类碳贸易规则时,我们不仅能化解眼前的贸易壁垒,更能在绿色低碳的全球竞合中抢占主动权与话语权,这正是变挑战为动力的深层内涵。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碳交易市场价格失灵中的政府干预机制与调控政策研究”(编号:7210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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