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江艳
新质生产力以创新为特点、以质优为关键,AI(人工智能)作为推动制造业转型的至关重要的技术力量,正重塑生产组织方式和劳动运行模式。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智能化发展程度关乎产业竞争力、经济发展质量。当下,AI技术与制造环节紧密结合,为生产流程优化、产业模式创新、劳动方式转变创造了新的条件。研究AI赋能制造业的劳动重构与协同治理,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智能时代劳动发展的新趋势,为制造业持续创新提供理论参考。
重塑岗位结构,优化劳动力配置体系。AI融入制造业后,生产方式与岗位分工逐步发生变化,传统岗位结构需适配智能化生产的需求。优化劳动力配置模式需要关注岗位功能的变化、劳动价值的转移,以此实现生产效率提升与人员发展之间的平衡。
具体而言,应当围绕智能制造场景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对现有岗位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制造企业可针对生产线操作、设备维护、质量检测等岗位展开分析,将部分重复性工作交由智能设备完成,推动人员工作重点向设备管理、生产监控、流程优化等任务转移。在岗位调整过程中,企业可建立岗位变化评估表,结合生产流程变化明确新增岗位需求与原有岗位转型方向,帮助员工清晰了解自身职业调整路径。对于岗位调整受到影响的员工,企业可制定专项岗位转换计划,引导他们从传统操作岗位向设备管理、技术辅助等方向转型。此外,企业还可以定期收集生产部门的反馈,掌握智能设备投用后的人员配置情况,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对岗位数量和工作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借助岗位结构的优化,能够让人工劳动与智能技术形成合理分工,推动劳动者在智能制造环境中发挥更大价值。
重构技能标准,完善人才培育机制。AI技术使得制造业的劳动内容发生了改变,也对劳动者的技能结构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以往的传统制造岗位当中,更加注重的是单一的操作能力,然而在智能制造的环境之下,则需要劳动者具备技术应用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与人机协作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
具体而言,应当结合智能制造岗位需求更新企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适配实际工作的技能提升机制。制造企业可根据智能生产设备的应用情况制定新的岗位技能标准,将数据识别、设备维护、智能系统操作等能力纳入员工培训内容。企业内部培训部门可设计分阶段学习课程,让员工从基础设备操作起步,逐步掌握智能系统的应用方法。针对一线生产人员,可开展智能设备操作培训,帮助他们掌握设备调试、异常处理等工作技能;针对技术人员,则增加数据分析和生产优化相关的培训内容,提升其解决复杂生产问题的能力。通过完善技能标准与人才培养机制,能够帮助劳动者更好地适应智能化生产环境,实现个人能力提升与企业发展需求的协调统一。
重建劳动关系,搭建双向沟通平台。AI的应用改变了制造业的劳动关系结构,企业的管理模式、员工的工作内容、利益分配方式都出现了新变化。重建劳动关系需要更加注重协调企业发展与员工权益,通过有效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推动劳动者参与到智能化转型进程中。
具体而言,应当在内部搭建智能制造沟通平台,强化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信息交流。制造企业可开设智能化转型意见反馈渠道,方便员工及时反馈岗位调整、工作流程变动、技术应用过程中的实际感受。管理人员可定期收集员工反馈,梳理分析涉及岗位变化、工作安排、培训需求的各类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优化。在智能设备投入使用前,企业可向员工说明设备应用方向与岗位调整情况,帮助员工提前明确未来的工作要求。企业也可以定期召开沟通会议,让不同岗位的员工交流智能制造推进过程中的体验与需求。通过搭建稳定的沟通平台,推动企业管理与员工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重构监管体系,健全多元协同治理。AI在助力制造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求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如此才能适配技术应用带来的劳动环境变化。传统监管模式主要聚焦生产安全、劳动规范领域;而在智能制造背景下,监管还需覆盖数据使用、算法管理、劳动权益等新内容。
具体而言,应当建立由企业、行业组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完善智能制造领域的劳动管理模式。制造企业可建立智能化劳动管理制度,对AI系统的使用范围、数据处理方式、员工工作安排进行规范管理。企业可在内部设置技术应用监督岗位,定期检查智能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可能侵害员工权益的问题。行业协会可结合制造业发展情况制定相关指导规范,为企业智能化转型提供参考。企业在推进AI应用的过程中,需要保持技术应用透明度,让员工清晰了解智能系统参与生产管理的具体方式。通过多方协同治理,推动AI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更加规范有序。
新质生产力推动AI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让劳动模式呈现出全新发展形态:岗位调整、技能更新、治理创新,已经成为智能制造发展进程中的关键内容。AI在为制造业注入更强发展动能的同时,也推动劳动关系朝着更为协调、多元的方向演进。面向未来,AI赋能的制造业将在技术创新与劳动价值的融合过程中持续拓展发展空间,逐步形成更适配智能时代需求的生产与治理模式,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支撑。
(作者单位:中共浏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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