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慧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相继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科技型企业是落实上述战略最直接、最重要的行为主体,系统化、体系化地壮大科技型企业矩阵,成为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命题。
科学把握科技型企业三大特征。一是多元性。2025年11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提出,夯实由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构成的基础力量,壮大由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构成的骨干力量,锻强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构成的中坚力量。总结看,科技型企业涵盖了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等不同类型,是丰富多元的企业矩阵。
二是发展性。我国科技型企业类型从规模看,既有小型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也有规模中等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爆发式增长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更有大型的单项冠军、引领行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企业。这些不同的类型,从侧面上也描绘出企业从“萌芽”成长为“参天大树”的发展图谱。当一个企业所属的类型发生变化或进阶,不仅意味着名称资质的变化,更代表了创新能力、市场地位和战略价值的系统性质变。
三是引领性。进入新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主体。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3%,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9个百分点,经济贡献强引擎作用十分突出。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技术等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样突出。
科技型企业培育尚存堵点。近年来,众多城市在培育科技型企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梯度培育衔接不畅、高成长企业储备不足、创新生态有待优化等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梯度培育衔接不畅。我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在政策设计上形成了较为清晰的阶梯,比如,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新修订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已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构建了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但从实际评价层面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评价更侧重于研发投入,未来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概率相对偏低。再者,从目前全国范围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双向融通机制尚未全面落地,两类资质各自为政,未能形成叠加赋能效应。
二是高成长企业储备不足。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是衡量区域创新活力的重要标尺。目前多数省份这类企业数量偏少、梯队断层,多数企业止步于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阶段,缺乏爆发式增长所需的场景开放、资本支持和包容性试错环境。比如,2025年,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首次系统部署加快培育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除先发地区外,多数地区在算力供给、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开放等方面储备不足,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环境欠优,会导致后续较难在数字经济领域涌现出更多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三是创新生态有待优化。诸多科技型企业以探索前沿颠覆性技术为主,技术尚处于科学原理验证和初步工程探索阶段,从实验室成果走向规模化市场应用,需经历原型验证、工程中试、场景测试等多个环节。但是,目前企业自建、科研院所自建、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等不同模式下的中试与概念验证平台,对中小企业开放不足,存在利用局限。再者,多地扶持创新的金融生态虽然不断完善,但政策重点与具备创新潜力企业的匹配精准度仍需提升,“投早、投小、投科技、投长期”的耐心资本尚有完善空间。
三个维度发力壮大科技型企业矩阵。当前,我国正处于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关键时期,持续壮大科技型企业矩阵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抓手,可从三个维度发力。
一是以系统思维完善梯度培育体系。科技型企业的特征,决定了其培育需要一套打破部门分割的多元化体系。一方面,打破创新型中小企业多进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多进阶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传统发展路线,打造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多元成长路径。比如,部分地区构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为具备爆发式增长潜力的企业提供区别于传统“专精特新”路线的另一条发展通道,为中小企业“多点开花”铺设差异化发展路径。另一方面,打通专精特新与高新技术企业双向融通通道。两类企业可以成为互为孵化器、互为输出端的关系。鼓励地方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新化、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化”,实现资质互认与政策叠加。目前,从先进城市数据看,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的核心源头,比如厦门市有471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1542家跻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列,占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量的86.7%;有17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172家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96.6%。
二是以改革精神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当前,我国创新资源主要配置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布局在企业的相对较少,以创新人才为例,他们选择去企业从事基础研究的意愿较低。需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尤其要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加强科技领军企业主导全过程全链条创新,加快形成横向的产学研创新和纵向的产业链创新。横向上,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建立长期稳定的产业联盟、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并赋予其参与重大科技项目顶层设计的话语权。纵向上,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建设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利用富余中试能力对外提供服务,协助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等打通新技术、新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死亡之谷”。
三是以开放姿态优化企业培育生态。解决资源分散、要素错配、区域壁垒等问题,构建协同高效的培育生态。大力推广“创新积分制”,鼓励城市依据创新积分去量化评价企业创新能力,引导财政、金融、土地等资源向高积分企业精准集聚,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等场景。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尤其是部分北方城市,可借鉴东部沿海先进地区产业基金模式,整合种子、天使、创投等资源,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和需求,提供多元化投融资;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的作用,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大力促进跨区域协作,建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梯度转移和资源协作机制,推动算力、数据、平台等创新要素开放共享,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生态。
(作者单位:潍坊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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