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新规发布
稿件来源:本报讯
11月29日,卫生部发布了 《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提出,今后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及作用机理、在拟添加的食品中添加与否的效果对比、与同一功能类别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效果的对比资料、等技术必要性证明材料。在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今后申请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如无现行有效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文本 (包括鉴别、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及相应的检验方法)、编制说明、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 (地区)相关标准的比较、检验方法的验证情况等质量规格材料。 此外,公告还提出要由承担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安全性评审的机构挑选2~3名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研制及生产现场进行核实、评价。对尚无相应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承担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安全性评审的机构应当在申请者提交资料基础上,组织对产品标准 (包括鉴别、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及相应的检验方法)进行验证,验证结果作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依据。(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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