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知行·理论

构建协同共治的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

本文字数:3207

  ■  刘慧 高扬

  就现阶段而言,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持续加快,数字化已然成为文化资源传承传播的主要形态。然而,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仍面临诸多困难,文化资源的特殊性要求治理模式需兼顾保护与利用,单一治理模式已难以满足这一需求。协同共治作为多元联动的治理理念,能够契合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的多元需求,构建以协同共治为基础的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成为解决当下治理困境、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协同共治在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中的作用。优化治理格局。协同共治可厘清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中各类主体的关系,明确各方权责,打破单一主体治理的局限性。它推动不同参与方各尽其职、互补协作,避免治理过程中出现权责脱节或工作重叠的情况。这种多元联动的治理形态,能让治理工作更全面、均衡,摆脱单一主体在能力或资源上的不足,拓宽数字化治理的覆盖范围,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格局。

  提升治理质量。协同共治聚焦各方沟通与配合,可整合不同领域的理念与方法,减少数字化治理过程中的失误与偏差。它能汇聚各方智慧,妥善处理文化资源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使治理决策更贴合实际需求。这种协同模式可规避单一视角的局限,增强数字化治理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切实提升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的整体质量。

  增强治理持续性。协同共治能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各类主体主动参与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工作,构建长效参与机制。它可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充分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避免治理工作出现阶段性断层。这种稳定的协同关系,能为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提供持续动力,保障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实现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基于协同共治的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构建路径。强化主体协同,凝聚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合力。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中的主体协同,核心在于构建权责明晰、多元联动的治理生态。这需要首先明确各参与主体的差异化定位与核心责任,在此基础上推动多元主体实现有效联动与权责适配,最终聚焦主体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在权责清晰的框架下协同发力,无需依赖单一主体的资源倾斜或能力垄断,从而凸显协同本身的核心价值。

  为实现这一目标,需搭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主体协同工作平台。一方面,整合文旅、网信、档案、教育等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在数字化治理中的具体分工,避免职责交叉或空白。平台需定期开展沟通对接,梳理各部门需求与难点,统筹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需吸纳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引导文化机构、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加入治理体系。明确企业在技术研发与资源整合中的支撑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文化资源的梳理与数字化转化。为保障协同效能,还需建立三大机制:一是明确各主体的工作标准与时间节点,确保协同流程有序推进;二是制定简洁明了的权责清单,让每个主体清晰自身职责与目标,避免推诿扯皮;三是定期开展协同工作复盘,及时调整工作方式,确保多元主体高效配合。通过上述措施,逐步凝聚起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多元参与的治理合力,有效解决单一主体治理中资源不足、能力有限等问题,切实增强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完善机制协同,规范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流程。机制协同有助于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的有序推进,需构建一套衔接紧密、高效运转的治理机制,使治理流程标准化、规范化,让各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规范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流程管理,需构建“标准-衔接-考核-反馈-优化”的全链条机制。首先,应制定统一的治理流程标准,明确文化资源梳理、数字化采集、存储、加工、传播等各环节的操作要求与质量基准,确保各环节工作严格契合规范。其次,需构建流程衔接机制,通过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与衔接节点,避免流程断裂或重复工作,保障治理流程的连续性。再者,要建立工作考核机制,针对治理流程各环节设定简单可行的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参与主体的工作评价直接挂钩,倒逼各主体严格依规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创建问题反馈与整改机制,畅通多渠道反馈路径,及时收集治理流程中的堵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确保问题得到闭环处理。最终,需简化流程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的行政阻碍,使治理流程更高效便捷,适配当前数字化工作的实际需求,最终保障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全面提升治理的整体性与连贯性。

  推动技术协同,夯实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支撑。技术协同聚焦各类数字化技术的合理配置与高效运用,结合不同技术的功能优势实现互补适配,打破单一技术应用的局限,为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提供稳定高效的技术支撑。

  构建统一的文化资源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需以技术整合与高效适配为核心。为此,应系统整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优化技术应用方案,促进各类技术功能互补与高效协同。在技术选型上,需遵循“成熟优先、成本适配、易于推广”原则,避免采用复杂难用的技术,针对文化资源数字化采集、存储、传播等不同环节精准匹配技术功能。具体而言,可借助大数据技术梳理文化资源的分布特征与价值属性,依靠云计算技术构建安全可靠的资源存储架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文化资源的智能检索与沉浸式展示能力。为保障技术体系的稳定运行,需组建专门的技术维护队伍,负责日常运维与迭代升级,及时响应并解决技术故障。同时,加强技术应用培训,提升各参与主体的数字化操作能力,确保工作人员熟练运用各类技术工具,充分释放技术协同效应。通过上述措施,使数字化技术切实服务于治理需求,为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提供坚实支撑,全面提升治理效率与质量。

  深化服务协同,提升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效能。服务协同立足公众对文化资源数字化的需求,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供给方式,实现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推动数字化文化资源向公众提供服务,提升治理工作的实际效能。服务协同注重服务的针对性与实用性,突出其在提升治理效能中的作用,强调服务供给契合公众需求,避免形式化,注重服务的可及性与便捷性。

  构建普惠化的文化资源数字化服务体系,需以资源整合与需求适配为核心,形成全链条服务逻辑。首先,应系统整合各类数字化文化服务资源,打破跨领域服务壁垒,确保不同群体均能便捷获取数字化文化资源。其次,应优化服务平台功能设计,通过简化操作流程、适配老年及青少年等群体的使用习惯,实现文化资源的便捷检索、观看与分享。为提升服务精准度,需聚焦公众实际需求,梳理优质文化资源并进行数字化转化,打造如数字化古籍、民俗文化短视频等贴合公众喜好的产品矩阵。再次,应建立动态需求收集机制,通过多渠道及时掌握公众对服务的需求与建议,依据反馈动态调整服务内容与方式。最后,应强化基层数字化服务网点建设,在社区、乡镇、学校等场所配置服务终端并安排专人指导,解决公众获取资源时的操作障碍。通过上述环节的有机衔接,确保服务协同切实落地,让数字化文化资源深度融入公众生活,最终提升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的实际效能。

  本文主要探讨基于协同共治的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构建,总结了协同共治对优化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构建的意义。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的完善是一个漫长过程,未来需持续深入融入协同共治理念,不断推进各环节建设优化文化资源数字化治理模式,使其更加完善,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以实现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传承与利用,让文化资源在数字化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

  (作者单位: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4年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大中小学思政课‘三融四彩五维’教学模式构建与实践创新研究”(编号:24Z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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