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青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赢得发展主动权、维护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战略基石。研究生作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其科技安全素养的高低直接关乎科技领域的风险能否被前瞻识别、隐患能否及时化解、底线能否在开放竞争中坚守。面对技术博弈与风险形态日益复杂隐蔽的新挑战,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全过程,系统培育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安全素养,是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人才安全基础的必然要求。
促进升级思维,提升前沿风险认知力。前沿风险认知力是在科技不确定性时代应对新型风险的基础性思维素养。它要求超越“技术中心主义”的局限,从对技术实现的专注转向对其社会后果与安全影响的系统审视,从而突破专业壁垒,建立起融通技术、社会与国家安全的系统性认知框架。
首先是“预见性”素养,核心在于早期辨识未知风险。科技史证明,最大威胁往往源于未被预见的次生效用。在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研究生需在实验室阶段就追问技术远期安全后果,如生成式人工智能研发中提前关注数据侵权与虚假信息传播风险,践行“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理念,将风险管控节点前移至事前。其次是“系统性”素养,关键在于打破学科藩篱的关联思考。当代科技风险具有跨域联动特征,如招聘算法偏见可能源于社会学问题、新能源材料突破可能牵动供应链安全。这要求研究生建立技术、伦理、法律、地缘复合认知框架,理解科技创新深嵌于复杂社会与国家博弈之中。这种认知力具有深远的“战略性”价值。当前,大国科技竞争已演变为对技术标准、安全边界等规则与叙事的话语权之争,培养研究生的前沿风险认知力正是在为国家储备未来参与并引领全球科技治理、在认知层面塑造“游戏规则”的战略人才。因此,前沿风险认知力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科研认知源头的具体体现,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内化为科学的思维方法与学术自觉,正是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配备了具备前瞻性的“风险雷达”。
自觉主动设防,增强科研实践防护力。科研实践防护力是科技安全认知落地生根的实践抓手,更是筑牢国家科技安全屏障的基础载体。它要求研究生将科技安全规范内化为科研全流程的行为自觉,在实验操作、数据管理、合作交流等场景中构建起可落地的安全防线,实现创新探索与风险防控的同频共振,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微观实践根基。
首先是守护国家科研成果的全链条安全防控能力。从实验操作、数据管理到成果发布,每个环节的规范落地都是对国家科技安全底线的坚定守护。例如,生命科学研究中,样本全程追溯可有效防范生物资源流失;计算机领域里,训练数据的版权核验与安全存储能切实守护核心知识产权。这些贯穿研究生科研全程的规范做法,共同筑起国家战略科技成果不流失、不泄露的坚固防线。其次是维护国家科技主权边界的安全把控能力。随着国际科技合作不断深化、开源工具广泛应用,研究生必须树立清晰的安全边界意识。他们要在数据跨境流动、技术共享中甄别潜在风险,严格恪守国家数据安全与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在全球科技协作中始终坚守自主可控底线,确保合作真正服务于国家创新能力提升,严防核心技术外泄,切实捍卫国家科技主权与核心竞争力。最后是培育国家战略科技人才的核心基石。严谨的安全操作习惯源于科研本身的求真精神,更指向战略人才必备的责任担当。将安全理念融入日常科研训练,既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又能塑造研究生“细节见真章”的严谨作风与“国家利益为先”的使命担当。
打造定盘之锚,巩固价值伦理判断力。价值伦理判断力是引领科技创新方向的精神罗盘,更是保障国家科技发展行稳致远的价值根基。在科技竞争与伦理挑战交织的背景下,研究生必须具备以国家立场、伦理底线和人类福祉为准绳的价值判断力,为科技创新校准航向、划定边界,确保始终服务于国家安全与民族复兴的大局。
首先是捍卫国家科技主权所必需的价值立场与判断能力。面对已上升至规则与话语权争夺的国际科技竞争,研究生必须具备在学术合作中洞察潜在意图、在成果共享前权衡利害的清醒意识。这要求他们既要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时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与话语权,也要在发表前沿成果时严守信息边界,始终将国家科技安全与发展全局置于首位。其次是防范科技“异化”风险的道德自律能力。面对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的革命性进展,研究生必须具备在科研全过程中主动审视其长期社会影响与安全边界的伦理前瞻意识。例如,自觉规避可能威胁生物安全、社会公平等底线的研究方向;坚决守住不伤害人类尊严与社会稳定的技术红线,确保科技进步真正服务于国家发展与人类福祉。最后是增强国家科技话语权的价值传播能力。中国科技发展需兼顾国家战略与全球责任。例如,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议题研究中,既能服务本国能源安全与人民健康,又能推动技术共享与国际协作。培养研究生这种立足本土、胸怀天下的价值取向,不仅有助于塑造我国科技负责任的国家形象,也能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领域的话语权与软实力。
加强责任共建,夯实安全治理参与力。安全治理参与力是研究生科技安全素养实现从认知内化转向行为外化、从科研活动的被管理者向科技安全的责任共建者角色转换的过程。在科技创新高度专业化、风险高度分散化的当下,科技安全治理效能的提升离不开全员协同。作为科研一线的核心力量,研究生主动在创新共同体中承担与科研实践相匹配的安全责任,为科技安全体系注入源头活力。
首先体现为研究生作为安全责任主体的身份自觉。这并非要求其承担制度设计的权责,而是促使其在具体科研实践中清晰认知自身行为对团队协作、数据安全及技术边界的潜在影响,同时能够主动对潜在违规操作或模糊地带提出质疑或补救方案。其次体现为在制度逻辑与现实场景间审慎调适的实践能力。科研活动始终存在效率追求与安全规范的张力,参与治理意味着研究生不再简单服从规则,而是在深刻理解制度内核的基础上,针对复杂情境做出既恪守安全原则又适配科研实际的情境判断。最后体现为协同治理中的有效责任表达与转化能力。在多方科研协作中,科技安全的实现有赖共同体的协同行动。研究生通过参与安全研讨、风险评估等实践,将个人观察转化为团队可理解、制度可吸纳的可行建议,实质是在参与安全治理的过程中实现从规则执行者到治理建言者的角色拓展,成为科研安全底线的共同守护者。当研究生普遍以责任主体身份参与治理时,科技安全便能获得源头活水,这有助于增强科技治理体系的韧性与适应性。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4年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研究生社会责任意识培育路径研究”(编号:2024JM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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