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晓蕊
当前,人工智能已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深刻重塑了人类的生产与交往模式。然而其正通过数据剥削、算法控制及符号消费等机制,加剧了人的异化危机,这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摆脱这一困境,亟需重构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技术伦理,推动社会生产关系与技术生产力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异化的新形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与人本质的异化;随后在《资本论》中通过“商品拜物教”概念,将异化范畴从劳动扩展至整个社会生活。在人工智能时代,异化形式呈现出新的特征。
首先是思维异化。人工智能已从单纯模拟人脑进化为具备“自主性”与“决策力”的类脑智能。随着AI(人工智能)日益拟人化,人类的主体性受到侵蚀,独立思考能力被削弱,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面临消解风险。
其次是劳动异化。为降低成本,各行业广泛引入AI替代人力,这不仅缩减了就业机会,更削减了劳动的独特性。曾经专属于人类的创造性劳动部分被机器取代,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感随之流失。
最后是交往异化。依托大数据与生成式AI,机器具备了模拟情感与互动的能力,制造出一种“准主体”的幻象。人们逐渐将AI视为理想化的交往对象,甚至产生深度的情感依赖。用户在遭受隐性剥削的同时,因沉溺虚拟慰藉而逃避真实互动,致使现实人际关系日益疏离。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践路径。面对挑战,必须从制度构建与主体强化两个维度寻求突破。
第一,夯实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基础。制度上,构建公有制数据共享平台,破除资本垄断以保障要素公平。法律上,界定AI为受特殊规制的客体,建立风险分级制度与算法负面清单,严守隐私底线与伦理红线。第二,强化人的主体地位与能动性。教育是培养主体性的重要途径,应将人工智能伦理深度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公众对技术异化的辨识力与抵抗力。同时,要着力保护劳动者的创造力,优化劳动过程,确保技术服务于人而非奴役人,从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工智能的发展将人类置于历史的十字路口:是陷入更深的技术异化,还是迈向人的解放新飞跃?我们既要拥抱AI带来的生产力跃升与社会连接潜能,更要警惕发展失衡与个性泯灭的风险。未来社会的核心命题在于构建“算法增强与人性守护”的动态平衡,避免技术创新沦为“没有灵魂的效率狂欢”,真正让技术回归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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