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诗雯
当前,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在高新技术领域,科技创新已然成为国际战略竞争的核心领域,正深刻影响并重塑全球经济发展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近年来,我国数据要素资源体量快速增长,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数据要素已经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也是驱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变量。在此背景下,探索如何将规模庞大的数据要素有效转化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际动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数据要素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内在机理。数据要素能够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数智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凭借乘数效应,以数据流精准牵引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打破传统创新模式下要素固化、流通不畅的困境,成为驱动创新范式确立的核心动力。在科技创新阶段,数据要素为基础研究、应用攻关提供了海量样本与数字仿真支撑,革新传统科研模式,缩短研发周期,降低试错成本,加速基础研究与技术迭代,以适应日益激烈的产业竞争节奏。在产业创新阶段,借助数据要素能够获取行业发展、交易记录、用户需求等多类市场反馈信息,进而引导各类创新资源从低效粗放、同质化的低端研发领域,向高端化、智能化、实用化的产业核心赛道集聚,保障技术创新方向与产业升级路径实现高效衔接。
数据要素能够强化创新主体协同。数据要素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使其可以被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个主体同时或重复利用而不发生损耗,有效破解传统创新模式下各主体封闭研发、信息孤岛问题,搭建协同创新的数据底座,构建网络化协同格局,降低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果验证等成本,弥合“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鸿沟,推动创新主体从碎片化独立创新转变为整体性联动创新,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筑牢根基。此外,数据要素的高流动性能够突破行政区划和地域边界,促进各类创新资源跨区域流动、整合与重构,盘活全域闲置创新资源,有效拓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空间范围。
数据要素能够丰富创新应用场景。传统创新模式普遍存在场景单一、应用渠道狭窄的短板,导致技术成果缺乏多元落地载体,难以充分释放价值。而数据要素天然具备规模经济性与正外部性属性,在完成前期采集、清洗、建模等基础工作后,能够以极低的边际成本向其他领域快速溢出,有效破解传统模式下的场景局限;与此同时,数据要素的价值呈现“越用越增值”的特点,应用场景越丰富,其平均使用成本就越低,价值释放也越充分。基于这一特性,数据要素能够深度渗透到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社会服务、治安管理等各领域,持续挖掘、生成、拓展新型应用场景,为技术成果转化提供广阔的落地空间。更为重要的是,应用场景产生的新数据又可以持续反馈研发应用痛点与优化方向,形成“技术研发—场景落地—反馈优化—迭代升级”的良性创新闭环,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筑牢坚实的场景底座。
数据要素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制度。一是明确数据要素产权归属。厘清数据要素所有权与用益权权属边界,细化“三权分置”制度框架,推动其在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试点,重视各类创新主体对数据要素的加工劳动贡献,促进数据要素在创新过程中有序流转与合规增值。二是建立阶梯式授权制度。根据数据要素的敏感程度,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授权许可要求并动态更新敏感数据清单,兼顾数据要素安全与利用效率。三是强化数据产权全生命周期权益保护。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信用体系,将数据产权侵权、违规流转纳入失信惩戒范围,防范数据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数据要素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筑牢制度保障。
建设高质量数据供给体系。一是推动数据规范化治理。由国家级平台牵头统一数据采集、标注、接口标准,破除不同行业及系统间数据格式壁垒,降低转换成本,为跨主体数据共享和协同创新筑牢奠定基础。二是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科学数据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整合实验观测、仿真模拟、文献专利等科研资源,建设一批面向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数据平台,赋予平台数据采集存储、集成中试验证、算力调度等功能,推动形成“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双向反馈的数据闭环。三是积极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持续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设,优先开放专利文献、科研成果等非涉密、非敏感的公共数据资源,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力。
畅通数据要素交易渠道。一是加快培育和建立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选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先行示范区,进行跨区域的数据凭证互认机制试点,破除行政区域对数据流动带来的壁垒;积极对接“东数西算”等重大国家工程,依托西部地区低成本能源与算力条件支撑大规模研发建模,推动科技创新红利实现跨区域普惠共享。二是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等标准体系,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统筹数据交易场所布局,引导各类数据交易场所差异化竞争,推动形成功能互补、互惠合作的良性竞争格局。三是创新数据要素供需匹配模式。前瞻性布局数据产业,引进壮大一批专业化数据服务企业,为创新主体提供数据处理、数据算法、场景匹配和合规咨询等第三方服务,常态化开展数据要素供需对接活动,培育订阅、定制等多元数据服务形态,探索词元交易等新型定价机制,进一步提升供需匹配效率。
健全收益分配奖励机制。一是明确数据价值贡献评价标准。立足科研攻关、产业应用等不同场景,引入基于算法贡献度和市场化评价的多元定价模型,建立兼顾技术研发、数据供给、加工处理、场景落地的价值评估体系,依据创新主体贡献度分配数据要素收益,防范数据垄断与利益失衡。二是引导企业将数据增值收益反哺技术迭代。一方面,落实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对运用数据增值收益开展技术改造、产学研攻关的企业给予支持,降低企业反哺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杠杆,优先支持把数据收益持续投入技术创新的企业,推动企业把数据红利转化为技术储备,以合理利益格局驱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向赋能、协同发展。
深化重点领域应用场景。一是深化“数据要素×”行动。聚焦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和重点产业梳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过程所需的高质量数据需求清单,借助智能匹配算法、“揭榜挂帅”制度以及数据交易平台实现数据要素供需精准匹配。二是实施数据要素应用场景示范工程。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牵头打造标杆应用场景,以产业真实需求反向倒逼算法模型、数据治理、技术体系持续优化。三是充分释放零散数据要素价值。积极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资产信托、证券化等多元化创新业务,挖掘数据要素市场价值,驱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综上,数据要素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主体协同、丰富应用场景,为科创与产创深度融合提供了核心支撑。持续完善数据制度体系、畅通要素流通渠道、深耕产业应用场景,充分释放数据倍增效能,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我国科技自立自强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课题名称】本文系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编号:HBSKFZ25QN214)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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